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基础感控
›
职业安全
›
职业暴露复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33
|
回复:
5
[求助]
职业暴露复查
[复制链接]
zwq691
zwq691
当前离线
积分
1704
发表于 2020-5-8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请问各位老师:梅毒暴露患者追踪到底是按照0-1-3-6进行还是0、6周、3个月进行?为什么说法不统一,还有预防性应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3次还是1次/周*2次,到底打2周还是3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jerkran
jerkran
当前离线
积分
17635
发表于 2020-5-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0.3月,2、3次都可以 ,不知道是否正确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吴晓梅
吴晓梅
当前离线
积分
43978
发表于 2020-5-8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没有对梅毒的规定,所以没有统一的规定。
2010年胡教授主编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标准》中规定是单次肌注苄星青霉素G240万U。
2019年胡教授主编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标准》中对没有梅毒治疗。
评分
参与人数
1
威望
+5
金币
+5
收起
理由
在云端
+ 5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白天使
小白天使
当前离线
积分
53058
发表于 2020-5-8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职业暴露预防用药、血清学追踪建议方案
青霉素不过敏者推荐
苄星青霉素120万U*2支/次,每周1次,共2次
青霉素过敏者推荐
多西环素0.1 每日2次 连续7天
血清学追踪建议:24h内必须追踪1次、病人源不明时按24h、8、12w进行追踪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用药、血清学追踪建议方案
用药建议:转CDC评估处理,如存在用药指征,应当在发生暴露后4h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h,
即使超过24h也应实施预防用药。
血清学追踪建议:按24h、4w、8w、12w及6m进行追踪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S].2009
[2] 王千秋,张国成.性传播疾病临床诊疗指南[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3] Richard P. Wenzel.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osocomial infections[M].4th ed.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2005
评分
参与人数
1
威望
+5
金币
+5
收起
理由
在云端
+ 5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33168955-w
33168955-w
当前离线
积分
5651
发表于 2020-5-8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胡教授主编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标准》中规定是单次肌注苄星青霉素G240万U。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yui123657
yui123657
当前离线
积分
2230
发表于 2020-5-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胡教授主编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标准》中规定是单次肌注苄星青霉素G240万U。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血液透析室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