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同根据本院开展的手术类别和手术量进行设置!
3 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 3.0.1洁净手术部洁净用房应按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的细菌浓度分级。 3.0.2 洁净手术室的用房分级标准应符合表 3.0.2-1 的规定,洁净辅助用房分级标准应符合表3.0.2-2 的规定。 表 3.0.2-1 洁净手术室用房的分级标准 洁净用房等级 |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 空气洁净度级别 | 参考手术 | 手术区 | 周边区 | 手术区 | 周边区 | Ⅰ | 0.2cfu/30min·Φ90皿(5cfu/m3) | 0.4 cfu /30min·Φ90皿(10cfu/m3) | 5 | 6 | 假体植入、某些大型器官移植、手术部位感染可直接危及生命及生活质量等手术 | Ⅱ | 0.75 cfu /30min·Φ90皿(25cfu/m3) | 1.5 cfu /30min·Φ90皿(50cfu/m3) | 6 | 7 | 涉及深部组织及生命主要器官的大型手术 | Ⅲ | 2 cfu /30min·Φ90皿(75cfu/m3) | 4 cfu /30min·Φ90皿(150cfu/m3) | 7 | 8 | 其他外科手术 | Ⅳ | 6cfu/30min·Φ90皿 | 8.5 | 感染和重度污染手术 |
注:1.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2. 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比手术区可低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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