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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目镜
参考标准:《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 要求 GB32166.1-201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使用范围指引: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防护面罩/防护面屏
参考标准:《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 要求 GB32166.1-201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使用范围指引: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如为可重复使用的,使用后应当消毒方可再用;如为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护面屏不需要同时使用。禁止戴着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离开诊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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