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08|回复: 13

跟着老一去查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13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院领导带着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去临床科室查房,时间是两天,每位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一组,我安排和老一在一组。通知我第二天查房的时候我刚回到家,正好医院有科室有点紧急情况所以晚上10点又回了医院,处理完科室的事情后赶到办公室,对着办公室主任我愁眉苦脸的,我等跟老一很少打交道,远远的看他来了不定我都会绕道,我怎么被分在跟他一组呢?虽然他很儒雅很重视感控,但是还是有点怕怕呀!
   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跟着老一查房感觉居然很好!哈哈!看谁不重视俺们感控!小人得志的嘴脸,我暗自鄙视自己!;P 狐假虎威!
   嘿嘿!跟老一查房还是很好的啊!听说还有第二轮和第三轮查房,最好还是我跟着老一,哈哈!:lol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6 收起 理由
婉若秋水 + 6 看来感觉不错哈!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0-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1# 茉莉花开
跟着老一去查房现场办公给您解决了哪些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产科新生儿浴室改造了,打包台、拆包台。进入产房换鞋的柜子解决了!今天去的就是产科!
昨天是ICU,老一在科室交班后例行讲话,感控工作重要性啊!边讲还边问我规范是不是这样要求?我是头点的是鸡啄米,感动啊!:L: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3# 茉莉花开
老一对感控工作如此的重视支持您很幸运!可想而知您的工作是得力而顺畅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4# 控制感染
9494!我的主管院长也是经常上咱们论坛的,有这么重视重视感控的领导确实是我的幸运!唯一遗憾的是人不给我配齐,临时调的一位同志20多年没在临床,还是临时的,等我们的创建工作结束人家是要回原地的,而且人家明确表示是临时帮忙的!郁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3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3# 茉莉花开 真羡慕,我们老一虽然是博士,但重视的是经济,当然涉及到乌纱帽时,也还是挺紧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羡慕能有一个懂院感的的领导,可以为你撑腰。恭喜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老大对院感工作真是支持,太羡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产科新生儿浴室改造了,打包台、拆包台。进入产房换鞋的柜子解决了!今天去的就是产科!
昨天是ICU,老一在科室交班后例行讲话,感控工作重要性啊!边讲还边问我规范是不是这样要求?我是头点的是鸡啄米,感动 ...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10-13 20:54


真羡慕你有一位很重视院感工作的院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重学科建设、重经济收入的老一多多,真真主动重视感控的老一少少,你运气好,哈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羡慕中............吃醋!
赶明儿我准备绑架我院老大,一起查房!

评分

参与人数 1 +3 收起 理由
缭绕 + 3 哈哈,你好大胆啊!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羡慕你们,我们老大偶尔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查房:'(:'(:'(我沾边资格都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每周有业务院长和医务科护理部捎带控感一起查房,但是没啥实质内容,每次查房老问题依旧,具体到每个科室更是满腹牢骚,根本就不正眼瞧我们,郁闷呀!羡慕楼主呀!

评分

参与人数 1 +4 收起 理由
婉若秋水 + 4 别着急,慢慢来!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2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让人羡慕了有懂院感且而此重视院感的老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