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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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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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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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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9-12-27 09:02 编辑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一)明确分类类别。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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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单独集中回收,利用,但对于用途有严格规定;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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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的卫生监督的要求不同。
我们按特殊生活垃圾处理。交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公司。我市直接给医废处理厂家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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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照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单独放置后交给有资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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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按照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单独放置后交给有资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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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照可回收生活垃圾处理,单独放置后交给有资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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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1.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转运及暂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
2.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被血液、体液污染或已混入医疗废物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
3.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包装使用可回收物标志。
4.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设置可回收物标志。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6.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样式附后),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至少1年。
7.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参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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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nhc.gov.cn/yzygj/s358 ... 94380989a7ea0.shtml(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的通知)这个是主要内容截图,请参考。
微信截图_2020010322334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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