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2.1 用于经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患者的隔离。
5.2.2 建筑布局 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隔离病区,应设置负压病室,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 Pa。
5.2.3 隔离要求
5.2.3.1 应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线清楚, 标识明显.
5.2.3.2 病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5. 2.3.3 各区应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池.
5.2.3.4 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
5.2. 3. 5 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
5. 2. 3. 6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不少于1. lm。
5. 3 负压病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3. 1 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 3. 2 建筑布局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 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10cm 。门窗应保持关闭。
5. 3. 2. 1 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
5.3. 2.2 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
5. 3.3 隔离要求
5. 3.3. 1 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 每h 换气6 次以上。
5.3.3.2 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Pa ,缓冲间的气压宜为一15 Pa 。
5.3. 3.3 应保障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做好设备日常保养。
5. 3.3. 4 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
5.3. 3.5 患者出院所带物品应消毒处理。
5. 4 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4. 1 适用于主要经接触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5. 4.2 建筑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人、出院处理室。
5. 4.3 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
5. 4. 4 隔离要求
5. 4.4. 1 应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5.4. 4. 2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 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 lm。
5. 4.4. 3 病房应通风良好, 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
5. 4.4. 4 应配备适量非于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
5. 5 普通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5. 1 建筑布局在病区的末端,应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5. 5. 2 隔离要求
5.5. 2. 1 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
5. 5.2.2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 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m 。
5.5. 2. 3 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
5. 5. 2.4 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超过3 床; 双排不应超过6 床。
5.6 门诊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 6. 1 建筑布局
5. 6. 1. 1 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人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
5. 6. 1. 2 儿科门诊应自成一区,出入方便, 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
5. 6. 1. 3 感染疾病科门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6.2 隔离要求
5. 6.2.1 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
5.6.2.2 诊室应通风良好,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 6. 2.3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
5. 7 急诊科(窒)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5.7. 1 建筑布局
5.7. 1. 1 应设单独出人口、预检分诊、诊查室、隔离诊查室、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等。
5.7.1 . 2 有条件的医院宜设挂号、收费、取药、化验、X 线检查、手术室等。
5.7. 1. 3 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不小于1. 2m。
5. 7. 2 隔离要求
5.7.2. 1 应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5. 7. 2.2 各诊室内应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5.7.2.3 急诊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