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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中生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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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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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中生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工作部署,经卫生部主管部门批准,在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健康报社决定联合主办“中生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美术、书法、摄影、诗歌、散文等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卫生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年重要活动之一,是对60年来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文化建设成果及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次大检阅。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征集并推荐以弘扬主旋律,歌颂祖国,反映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成就等为主题的艺术精品。作品要求内涵丰富,题材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艺术创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及广大医药卫生人员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健康报社
   支持单位: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中国卫生画报社
   (一)组委会
   主  任:孙隆椿  卫生部原副部长         
   副主任:毛群安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蔡纪明  中华预防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环增  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潘学田  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
          杨  镜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丽峰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杨玉凯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卫生画报社执行总编
          王  硕  健康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二)评委会:特邀艺术界知名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导组成。
   (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主  任:毛群安  
   副主任:邓海华  王志勇  颜江瑛  巢宝华  杨振芳
   成  员:叶向阳  杨文杰  殷东林  李  亦  耿凤菊
   三、活动内容
   (一)作品要求
   1、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巨大变化、辉煌成就和人文风光的作品,展示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和广大医药卫生人员精神面貌的作品。美术、书法、摄影、文学作品及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均可。
   2、摄影作品要求: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电脑合成的作品请注明)。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不论传统照片还是数码照片一律制作成8寸样片,并附上简要文字说明。
   3、书画作品要求:各类画长边不超过1.5米,西画可自配外框,草、篆作品请附释文。书法、篆刻、雕塑、雕刻等类艺术作品规格不限。
   4、文学作品包括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电视、电影情景剧等,篇幅、字数不限。
   (二)投稿须知
   1、全国医药卫生系统的美术、书法、文学、摄影工作者及爱好者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同时请各单位积极选送作品。
   2、规范填写参选作品登记表(请在活动官方网站和主办单位网站下载),每件作品一份表,请将作品登记表粘贴在作品背面,登记表复印有效。并附作者500字以内简介一份,5-7寸彩照一幅。
   3、书画、文学作品每人限投3幅(篇)作品;摄影作品限投5幅(组)。篆刻、雕塑、雕刻限投3件。
   4、大件书画、雕塑等作品可先寄送作品彩色照片进行初评,图片格式为JPG,500万像素以上,不小于1兆,初评入选者再寄原作品进行复评,鉴于人力有限,初选作品一般不退稿,确需退稿者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5、作品投送及邮寄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0日。
   (三)活动规则
   1、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组委会有权将作品用于媒体宣传、出版印刷、展览等其他非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3、组委会不对任何因运输原因而可能产生的作品损坏或遗失负责。
   四、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项设置:按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等艺术门类分别设立一等奖各1-3名、二等奖各2-5名、三等奖各5-10名及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二)其他奖项设置:特别贡献奖5名,优秀组织奖5名。
组委会将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五、颁奖及成果展示
   (一)颁奖活动暨艺术作品展拟于2009年1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同期举办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文化建设高层论坛(通知另发)。
   (二)评选结果在有关媒体公布,部分获奖作品在活动主办单位网站上选登,并选用于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有关活动。
   (三)编辑出版《锦绣—“中生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文学、艺术优秀作品集》(暂定名)画册,并选登在有关媒体。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安外安华西里一区12号楼529/530室  邮编:100011
   电  话:(010)64227774~439/530  64257886  
   联系人:耿凤菊  杨文杰  陈爱武
   
   附件:全国医药卫生系统艺术作品参评--登记表.doc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健康报社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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