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5.1.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 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11.1.1.2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大 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 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a)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然后按WS310.2中的方 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18min,或132,30min, 或121,60min; b)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 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 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c)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 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 器134灭菌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11.1.1.3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 和一般物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 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 11.1.1.4被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 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11.1.1.5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 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 楚,可参照上述措施处理。 11.1.1.6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 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11.1.1.7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 13 危险物品,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a)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 b)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 术规范处理; c)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性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11.1.2注意事项 11.1.2.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关临床科室。 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 11.1.2.2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 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 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 11.1.2.3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 物品,不能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 11.1.2.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11.1.2.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 清洁与消毒。 11.2气性坏疽病原体 11.2.1消毒方法 11.2.1.1伤口的消毒采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 11.2.1.2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消毒30min~45min,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 5000mg/L~10000mg/L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11.2.1.3物体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 表面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11.2.1.4环境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 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11.2.1.5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 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 1g/m3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 湿度为20%~40%。 11.2.1.6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 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11.2.2注意事项 14 11.2.2.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11.2.2.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 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 11.2.2.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布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 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 进行处置。 11.3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 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 发布的规定要求。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 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 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 12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12.1皮肤消毒 12.1.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12.1.1.1消毒方法 12.1.1.1.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 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2.1.1.1.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 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12.1.1.1.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 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2.1.1.1.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 12.1.1.1.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 12.1.1.1.6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12.1.1.2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 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 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12.1.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12.1.2.1清洁皮肤 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 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12.1.2.2消毒方法 12.1.2.2.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 15 2min。 12.1.2.2.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 12.1.2.2.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2.1.2.2.4其他合法、有效的手术切口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12.1.2.3消毒范围 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12.1.3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 12.1.3.1彻底冲洗。 12.1.3.2消毒 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 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 12.2.1擦拭法 12.2.1.1使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 12.2.1.2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