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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有些问题很困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1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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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温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有些问题很困惑:
1、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如何执行,谁来执行?比如,科室将废弃的麻醉、精神药品交药剂科,药剂科交哪?院感人员需要参与吗?如何参与?
2、《办法》中指出,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这两个专门机构指的是哪?环保局?查了查,好像环保局没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院感人员如何指导科室处理这些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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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zi_523 + 10 很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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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重温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有些问题很困惑:
1、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 ...
七星瓢虫 发表于 2009-9-16 11:35

1、药剂科收回后集中交公安部门统一处理。(我们这儿)
2、应该交环保部门设置的“危险物品处置部门”处理。(深圳),但是这样的机构全国几乎微所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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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目前具体执行过程中就是存在这样的困惑,欢迎坛友们晒晒自己医院是如何解决这些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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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两位老师的指导!: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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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ozi_523 于 2009-12-28 17:32 编辑

我个人认为楼主提到的这两个问题都不属于院感科的管辖范围,我们应该管的只有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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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1# 七星瓢虫

关于过期药品及毒麻精神药品的丢弃,我院是由药剂科列出清单,请总务科联系回收,双方作好签手。后者实际上目前没有机构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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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里不知怎么规定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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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们在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也很茫然。: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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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很好,我医院是批量过期或废弃的药物性废物交由药剂科负责处理,化学性废物多数产生在病理科、检验科,如有批量过期或作废交由公安科处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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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很好,我医院是批量过期或废弃的药物性废物交由药剂科负责处理,化学性废物多数产生在病理科、检 ...
ydsy 发表于 2010-1-8 11:59

如果再进一步追根寻源的话,药剂科如何处理药物性废物?公安科如何处理化学性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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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每年集中起来市统一处理,在处理的时候由保卫科全程参与,有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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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墨画 于 2010-1-9 20:51 编辑

最近参加医疗质量检查时了解到:“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药剂科会有统一的登记和销毁制度,然后每年一次在相关人员的监管下进行销毁(毁型),具体有销毁的名称、数量、监毁人员、医院的保卫科人员签名等。这事不是我们院感人员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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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重温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有些问题很困惑:
1、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七星瓢虫 发表于 2009-9-16 11:35


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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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药剂科会有统一的登记和销毁制度,然后每年一次在医务科,安管科相关人员的监管下进行销毁(毁型),具体有销毁的名称、数量、监毁人员、医院的医务科、安管科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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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处置过化学性废物,先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经废物移出和接收处置单位所在的市环保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处置单位和危险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列好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清单,双方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等,手续完备后才能交接处置,总之,手续比较复杂,处置费贵!麻醉、精神药品没处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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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有没有相关的具体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的处理方法呢?见到的规章制度里只是笼统的说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这具体的法律是什么呢?求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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