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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目的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在东南亚、西太平洋和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广泛流行。目前在我区齐贤镇已出现6例登革热病症患者。为了有效控制登革热的暴发流行,加强对登革热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登革热流行和突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柯公卫[2015]3号)柯桥区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柯桥区登革热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登革热疫情防控办公室,由某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疫情动态,指导防治控制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力量做好诊治、疫情处置、紧急支援、后勤保障、对外联络及督查工作等。
(3)、负责组织全镇医务人员登革热相关知识培训。
(二)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急救知识和操作技术的培训与考试;
(2)、负责危急重病人的会诊和医疗救治工作;
(3)、负责组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的准备工作;
(4)、负责隔离病房启用时的人员安排及医疗工作开展。
(三)应急机动队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1)辖区内发现有疑似病人或病人时,机动队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临床医务人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治;防保科、镇防控办人员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的消毒处理、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等工作;
(2)参加医院组织的日常演练和业务学习。
(四)疫情处置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疫情监测、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
(2)、负责医院的消毒隔离工作、隔离留观室的规范设置,防止镇内感染;
(3)、负责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的消毒隔离;
(4)、负责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
(5)、负责血样采集送检工作
(6)、负责外环境的监测工作。
(五)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感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的规范设置和镇感控制工作,防止镇内感染;
(3)协助护理部做好隔离留观室的准备工作; (4)做好感网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对医护人员的个体防护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六)健康教育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广播、黑板报等做好院内外登革热相关知识的宣教工作;
(2)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和广大市民登革热相关知识培训;
(七)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后勤人员的调配安排;
(2)、负责消毒药械、消毒物品及其它后勤物资的采购与供应;
(3)、负责肠道门诊、隔离留观室的环境保洁和消毒隔离;
(4)、负责隔离病人的生活照料等。
三、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要求防控办与镇卫生院做好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工作。临床医生尤其是内科医生,在日常接诊工作中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如遇高热,全身肌肉、骨髓及关节痛的病人,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诊断与治疗,并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
(二)、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预检分诊白天在门诊大厅服务台处,夜间急诊护士处。各相应部门区域相对隔离独立,做到通风良好,定时消毒,严格防护。预检、诊治做好详细登记。设立24小时预约电话:白天:夜间值班电话:
(三)、当发生重大疫情时,各临床医生和防保科等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向镇政府,区、市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四)、相关部门要按时上报登革热工作情况日报表及突发情况报表。
四、疫情处置
(一)到达现场,进一步核实
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并立即向防保科、应急办和分管领导单子岚副镇长报告,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血样等及时采样送检。
(三)、个案调查
配合调查人员对所有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进行三间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四)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登革热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新发疫点的病人住镇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隔离室配有防蚊设施。病人较多的疫区,就地设置临时隔离治疗点,防止扩散。
(1)诊断标准
1、诊断原则
依据患者的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确诊须有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查结果。
2、诊断标准
2.1流行病学资料此是临床诊断不可或缺的依据。凡在流行地区、流行季节或15天内去过或来自流行区,和/或发病前5~9天曾有被蚊虫叮咬史。 2.2临床表现
2.2.1突然起病,畏寒、发热(24~36小时内达39~40℃,少数患者表现为双峰热)。伴疲乏、恶心、呕吐等症状。
2.2.2伴有较剧烈的头痛、眼眶通、肌肉、关节和骨骼痛。 2.2.3伴面、颈、胸部潮红,结膜充血。 2.2.4表浅淋巴结肿大。
2.2.5皮疹:于病程5~7日出现多样性皮疹(麻疹样、猩红热样皮疹)、皮下出血点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不脱屑。持续3~5日。
2.2.6少数患者可表现为脑炎样脑病症状和体征。
2.2.7有出血倾向(束臂试验阳性),一般在病程5~8日牙龈出血、鼻衄、消化道出血、皮下出血、咯血、血尿、阴道或胸腹部出血。
2.2.8多器官大量出血。
2.2.9肝肿大。
2.2.10伴有休克。
2.3实验室检查
2.3.1末梢血检查:血小板数减少(低于100×109/L)。白细胞总数减少而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分类计数相对增多。
2.3.2血红细胞容积增加20%以上。
2.3.3单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
2.3.4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2.3.5恢复期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增长。
2.3.6从急性期病人血清、血浆、血细胞层或尸解脏器分离到DV或检测到DV抗原。
2.4病例分类
2.4.1疑似病例:具备2.1及2.2.1、2.2.2、2.2.3~2.2.7之一以上者。
2.4.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加2.3.1(登革热流行已确定)
2.3.3(散发病例或流行尚未确定)。
2.4.3确诊病例:
登革热:临床诊断病例加2.3.4、2.3.5、2.3.6中的任一项。 登革出血热:登革热确诊病例加2.2.8、2.2.9、2.3.2。 登革休克综合征:登革出血热加2.2.10。
(2)登革热的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急性期卧床休息,给予流质或半流质饮食,在有防蚊设备的病室中隔离至完全退热为止。
(2)对症治疗:
1.高热时用物理降温,慎用止痛退热药以防止在G-6PD缺乏者中引起溶血。对于毒血症状严重的患者可短期使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如强的松5mg每日3次。
2.有大量出汗、呕吐、腹泻而致脱水者,应及时补液。尽可能使用口服补液,不宜大量补液以防止转变为脑炎型。
3.有出血倾向者,可采用一般止血药物如安络血、止血敏、维生素C和K.严重上消化道出血者可口服凝血酶、雷尼替丁等。
4.脑炎型病例应及时快速注射甘露醇等脱水剂,每6小时一次;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也可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及速尿,与甘露醇交替使用。呼吸中枢受抑制者应使用人工呼吸机。
(3)登革出血热的治疗:以支持疗法为主,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儿童补液可按每日100ml/kg,内含等量生理盐水与5%葡萄糖液。休克病例要快速输液以扩张血容量,并加用血浆或代血浆,但不宜输入全血,以免加重血液浓缩。可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以减轻中毒症状和改善休克。有DIC证据者按DIC治疗。
(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对疫点、疫区内不明发热患者做好病家访视,密切接触者要进行15天医学观察。
(六)紧急灭蚊
必须进行室内、外的紧急杀灭成蚊,尤其作好流行期间镇内范围内的灭蚊工作。室内用喷洒或施用对人无毒的杀虫剂消灭成蚊。室外在搞好环境卫生的基础上重点对成蚊较多的竹、树林、等场所使用杀虫剂滞留喷洒处理。翻盆倒罐,填堵竹节、树洞,难于彻底清除的非饮用容器积水,可投洒废油类或缓释杀虫剂。
(七)划定疫点
凡已证实登革热发生或流行时,划定以病家为中心、半径50公尺周围的居民区作为疫点。必要时配合上级部门对交通工具灭蚊和对有关人员进行检疫。
(1)消灭蚊虫孳生场所:翻盆、倒罐、填堵竹洞、树洞、消除一切形式的小积水。对孳生、繁衍的蚊幼虫的户内、外各种水缸、水盆、贮水池等倾倒、洗刷、换水、加盖等。
(2)药物灭蚊:采用灭虫剂杀灭成蚊,如敌敌畏、溴氰菊酯、马拉硫磷等。针对不同蚊种特点,选择最优时机和方法。灭蚊在白天进行,注意防止食品污染及人、畜中毒,室内喷药前要关好窗,喷完药关门,经1小时后再打开门窗。室外环境对伊蚊栖息场所(如竹林、园林、花圃、废旧轮胎贮藏地、沙井、暗渠、污水排放口、桥底、防空洞、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以及住宅周围场所等)进行大面积喷洒。对于难清除的非饮用水容器积水,可投洒废机油类或缓释杀虫剂。
(3)交通工具监督、灭蚊: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在流行期内对进、出疫区的各类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并予以预防性灭蚊。
五、保障措施和应急准备
医院设隔离留观室,留观室设在急诊科内,出现疫情后勤保障小组会同镇防控办、护理部、医教科必须立即做好收治病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镇防控办负责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药库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消杀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以准备疫情发生时应急处理需要。护理部负责医疗护理物品和救治药物的准备。总务科、镇防控办负责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的准备,如床单位准备、勤工安排、车辆安排及环境保洁与消毒等。
六、疫情应急响应和终止
医院根据疫情和上级指示迅速作出反应,启动本预案。接到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终止信息后,作出响应级别的调整、终止。
七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mou制定并发布实施,将定期根据登革热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区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区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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