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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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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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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3年6月16日发布并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第一章总则中第4项指出: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请大家讨论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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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集中”就是都转运到“有资质”的地方,进行统一的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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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这样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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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害化处置 :个人理解是经过高温高压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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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12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公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此次修订的主要部分是重点鼓励危废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对外提供经营服务,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化处置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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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国际上已有相当成熟可靠的医废就地处置小型化设备,可对医院产生的医废垃圾做到实时无害化就地处置,且作业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污染的同时还可依靠数据传输功能实现实时监管,性价比远高于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投入,若此类高新技术设备能在我国医院得到推行,不仅可以妥善解决目前医废处置环节中面临的各类问题,还可以作为现行集中处置不能全覆盖的延伸性补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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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的医废场外集中处置模式的范围和力度

2015年全国持证医废处置机构仅284家,其中超三分之二的处置设施于2005年前建设投产,设备早已老化,环保排放完全不能达标,不仅急需设备更换,单以医废的快速增长速度而言,当下需扩建,后续仍需再扩建;另外我国医废处置多数采用高温蒸煮和焚烧工艺,长期在高温高压下工作也加速了设备的老化速度;而上述2种工艺均必需增添相关排放净化设备,加之医废集中处置设施的选址主要分布在各省份的主要城市,因此需要对周边区域进行远距离收集运输,这使得医废处置的运营成本变的极高,即使政府采取补贴或对处置费上调等措施,也依旧无法维持正常运营,不能在规定的48小时内对区域医疗垃圾做到及时的收集处理,这对于政府和企业而言始终是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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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315曝光医疗废物背后衍生的种种乱象也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但眼下来看,采用非焚烧工艺的小型化设备,就地或就近处置医疗废物是最为妥当和安全的解决方法,不仅可以解决医废处置设施运行负荷困难,也可以解决现阶段某些没有医废处置区域的医废处置难题。长远来看,在医疗机构能就地处置医疗垃圾,才是阻断医废背后黑色交易的最有保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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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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