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管理制度
一、各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接受关于消毒技术的上岗前培 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消毒灭菌技术工作。
二、进入人体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无菌,各种注射、 穿刺、采血器皿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 须达到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定期测定灭菌消毒效果,并接 受区卫生防疫站的监测。
三、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毁形,并记录 备案。
四、每批用品器械灭菌处理完成,应登记作用时间、温度、灭菌日期、操作者,以及剪下指示卡变色部分贴上,归档备查。
五、灭菌后物品有效期不超过7 日,否则重新处理。
六、每天门诊结束后,开紫外线灯照射2 分钟进行空气消毒,照射情况应有登记,累计照射时间。
七、使用高、中效化学消毒剂。器械消毒液每周更换2-3
八、严格无菌操作,坚决杜绝医源性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