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6版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你提到的织物属于感染性织物,应该如下处理:
6.1.2感染性织物
6.1.2.1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6.1.1.1〜6.1.1.5要求。
6.1.2.2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
设备。
6.1.2.3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6.1.2.4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人洗涤设备内。
6.1.2.5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6.1.2.6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 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 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A.2.3.3感染性织物的预洗与消毒:
a) 对不耐热感染性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同时作消毒处1。
b) 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遵循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
c) 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WS/T 367规定,在密闭状态下选择
下列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
1) 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 100mg/L〜25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 10min;也可选用煮沸消毒(100 C,时间>15min)和蒸汽消毒(100 C,时间15min〜 30 mm)等湿热消毒方法;
2) 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 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 000 mg/L〜5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 或500 mg/L〜1 00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 少于30min;
3) 对已明确被朊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按WS/T 367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4) 需灭菌的应按WS/T 367要求,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5) 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织物,宜首选在该环节采用 A.2.3.3c) 1)、A.2.3.3c) 2)规定的方法,并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消毒。
d) 对采用机械洗涤的感染性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式地拖地巾或拖把头),宜选择先洗涤后消毒
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规定,可使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50 mg/L的二氧
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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