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参加救援的工作人员要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违反防护规律,擅自或强令他人(或机构)在没有适当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现场工作
---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要经过系统的个体防护培训和定期演练。临时动员到现场工作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个体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专业人员监督下工作
---任何防护都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装置能将环境中有害物质的威胁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但没有绝对安全的防护。
---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任何救援人员都不应该暴露在能够或者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
个人防护装备所涉及的防护部位
---呼吸道
---眼睛
---头面部
---躯体
---手
---足
防护装置穿脱原则
穿脱防护装置穿戴原则基于以下设定:
1 个体防护装置是洁净、安全的、正确使用能够确保个体不受病原体危害。
2 穿戴防护装置前设定穿前个体是相对污染体。
3 从污染现场出来后,设定防护装置的外表面已经受到污染。
……………
对于空气中的颗粒性致病因子的防护装置穿脱顺序:
首先戴呼吸防护器(防护面罩、半面型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携气式呼吸防护器等),检查气密性,然后戴帽子……
-王陇德 现场流行病学理论与实践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5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原则
1、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经过培训与指导。
2、 应根据病原体的危害性和暴露的风险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病原体的危害性越严重,暴露风险越大,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级别越高。对群体性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按最高级别要求进行防护。
3、 应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选择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