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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to

警钟长鸣——南京重大医疗废物污染案:3家医院被行政处罚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2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要严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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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怕,一切都是钱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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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抓,总是出现问题,涉及科室多,人员多,管理有难度,但只要用心管,一定能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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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时时在敲响,今年医疗废物年!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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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控每项工作都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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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来学习了,重新回归,感谢老师的分享,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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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8-7-25 12:39 编辑

    看到南京的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感到很沉痛。看了法院和卫计委的的处理,感到很无奈。看了大家的回复,感到很无语。
        比如:回收站是胆子真够大吗? 被加工成--儿童玩具等成品,有些甚至被加工成利器盒等医疗用品重新进入医院,错了吗?
      现在是法治社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是每个守法公民和单位的行为准则。我国相关法规清楚描述:没有被血液、体液等污染的输液袋、瓶属于生活垃圾,应该再回收利用(巴塞尔公约:医疗废弃物遵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但不得用于再制作输液袋(原用途)。试问:回收站“回收、分拣,破碎”后销售有什么错?收购厂用于制作“儿童产品,口杯,利器盒,等等”,又有什么错呢?
       回顾整个事件,真正错的是医疗机构!是医院没有做到法规要求的“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导致售卖输液袋时,混杂外流了部分针头等医疗废物。回收站老板则由于不懂法规,随意丢弃了混杂带来的针头等医疗废物。牵连了回收站老板坐牢和缴纳废物处置费,也很冤。试问医院,达到“污染环境”的地步,那得有多少混杂针头和棉签扔到输液袋箱子里啊?
       整个事件医院和回收站都没有要倒卖医疗废物的初衷,因此没有按“倒卖医疗废物”判是正确的。原罪是按照“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为事实依据判老板,可能他将拣出的针头棉签当垃圾扔了。所以判他也说的过去。但他又不懂医疗废物的法规,所以说他冤。其实,寻根溯源来看,导致针头棉签外流而污染回收站等社会环境的,恰恰是医院,而不是回收站本身!从根源上杜绝,判医院而不是判回收站,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和维护法律的尊严!仅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专项整改,医院领导偷着乐吧!
       所以,有论坛会员讲“警钟长鸣,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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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任何工作必须按照规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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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yanziym 发表于 2018-7-19 08:11
医疗废物管理存在问题不少,刻不容缓,除了医院的责任,政府部门是否需要考虑。有些地方没有集中处置,有些 ...

我们也是,一说就是有资质回收的机构,但这些机构好神秘啊,压根不知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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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输液瓶和输液袋等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管理的条例又不是这两天才出的,这种荒诞的事情不应该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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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完善集中处置流程,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和转运监控制度,妥善处理医疗机构固体弃物。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各区卫生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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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里面要求垃圾分类,未被污染的输液袋,血透室的B液桶,这些可回收的废品,需要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接收,规范处理,这其实需要政府层面解决,医院里面很难管理,像我们这里,因为有资质的回收单位也不愿意接收,只能一律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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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危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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