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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物染排放标准;我们科没有管具体操作
复制出来的乱七八糟,你自己找标准去看看吧
6?1 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 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 表 1第 16~22项,表 2第 15~21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 α、总 β在衰变池出口
取样监测。其他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 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 监测频率
6?1?3?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
测不得少于 2次 (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 1次;志贺氏
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6?1?3?3规定进行监测。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
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 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
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人、或丙类传
染病病人数超过 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6?1?3?4 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 2次,COD和 SS每周监测 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
度监测不少于 1次。
6?1?3?5 采样频率:每 4小时采样 1次,一日至少采样 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6?1?4 监督性监测按 HJ/T91执行。
6?1?5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5和附录执行。
6?1?6 污染物单位排放负荷计算见附录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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