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 近日,我国卫生部为有效防范克林霉素临床使用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组织专家制定了《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简称《注意事项》),并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临床医师严格按照克林霉素注射剂适应证和用法用量规范使用,药师要加强对临床使用克林霉素注射剂的用药审核和监测,确保用药安全。现摘登《注意事项》的部分内容。
适应证
①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呼吸道、关节与软组织、骨组织、胆道等的感染及败血症、心内膜炎等;② 厌氧菌引起的腹腔和盆腔感染,以及厌氧菌败血症等。
药理学特点
体内分布广泛,可进入唾液、痰、呼吸系统、胸腔积液、胆汁、前列腺、肝脏、膀胱、阑尾、精液、软组织、骨和关节等,也可透过胎膜,但不易进入脑脊液。在肝脏内代谢,部分代谢物可保留抗菌活性。代谢物由胆汁和尿液排泄。
用法用量
成人革兰阳性需氧菌感染:每日600 ~1200 mg,分为2~4次肌注或静滴;厌氧菌感染:一般每日1200~2700 mg,分为2~4次静滴。1月龄以上儿童重症感染:每日用药量为15~25 mg/kg,分为3~4次(每6或8小时一次)静滴。
肌肉注射给药:成人每次不超过600 mg,超过此量则应静脉给药。静脉滴注给药:600 mg药物应加入100~200 ml 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滴速宜缓慢,至少输注30至50分钟,1小时内滴注药量不宜超过1200 mg。
不良反应
应用克林霉素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包括:① 局部反应;② 胃肠道反应;③ 过敏反应;④ 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⑤ 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肾功能异常。(具体内容参见药物说明书)
注意事项
① 克林霉素与林可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② 孕妇和1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本药;因本品注射剂含有苯甲醇,故儿童禁用本品肌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1个月至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③ 克林霉素可被吸收并分泌至母乳中,确须用本药则应中止哺乳。④ 对老年患者应用尚缺乏研究,但临床经验提示老年人应用后出现肠道菌失调的几率更高,须特别注意。⑤ 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伪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⑥ 肝、肾功能损害者,胃肠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均应慎用。⑦ 该药不能透过血脑屏障,故不能用于治疗脑膜炎。⑧ 该药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作用,两者应避免合用;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体外试验显示克林霉素与红霉素具有拮抗作用,应避免合用。
警示
① 警惕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伪膜性肠炎和剥脱性皮炎;② 警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新通报的、我国克林霉素注射剂说明书尚没有提示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呼吸系统损害、泌尿系统损害(血尿)和急性肾功能损害(详见本报2009年4月2日A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