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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南某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副高职称,刚到院感工作时,不太愿意放弃临床,但是各种检查说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必须是专职,所以后来也就认命了,如今过了4、、5年,觉得逐渐进入了状态,先后在省里和国家年会上也获了奖,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是2016年河南省人社厅下了一个文件,《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 2016 〕 25 号,一下子又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个文件上明文规定“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我们医院要求医疗人员提交病历资料、门诊资料作为工作量,证明从事了临床工作。这是要让医疗专业的人员脱离院感,还是要让大家以后做兼职呢?更可气的是,我们院感科也缺乏医疗专业的人员,我费了不少力气说服了一个临床医生到院感科来,还没有办好手续,因为这个,考虑到没法晋职称,人家也拒绝了。
不知道各位老师,你们医院是什么情况?我们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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