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53|回复: 18

[求助] 生殖中心“IUI实验室”空气培养每月还是每季度监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30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荷儿 于 2017-6-30 11:59 编辑

微信截图_20170630113758.png
我院生殖中心处于筹备阶段,实验室人员与院感科沟通,说IUI实验室(夫精人工授精精液处理室)空气培养需要每月监测一次。但我们目前普通病房已经取消常规空气培养了,仅对洁净区域(洁净手术室等)每季度监测一次。院感科让生殖中心提供相关行业规定或者标准,他们说没有硬性规定,只是业内统一的说法。请问医院有生殖中心的老师们是如何监测的呢?或者哪位老师能找到相关依据就更好啦!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配中心的管理规范是要求每月监测一次的,所以,我们这里现在只有静配中心的空气每月监测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url=]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doc (80.5 KB, 下载次数: 24) [/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荷儿 于 2017-6-30 12:01 编辑
guoli2008 发表于 2017-6-30 11:49
静配中心的管理规范是要求每月监测一次的,所以,我们这里现在只有静配中心的空气每月监测一次

谢谢您的答复,我主题帖中没表述清楚,我院静配中心,院感科是每季度监测一次空气培养,他们日常也会按照静配中心管理要求自己每月一次监测,这个没有异议。我把主题帖修改了一下。现在的主要问题是,IUI实验室也参照静配中心管理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如果没有相应的规范,借鉴行业普遍的做法也是可以的,既然生殖中心的人说他们业内都这么做,那你不妨现在也这么做,等有了相应的规范或标准再按照标准执行,也是可以的。

点评

赞同这个说法,先执行各自专业的要求  发表于 2017-6-30 14: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5楼老师的分享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guoli2008 发表于 2017-6-30 12:04
个人认为,如果没有相应的规范,借鉴行业普遍的做法也是可以的,既然生殖中心的人说他们业内都这么做,那你 ...

嗯嗯,您说的也有道理。非常感谢!
只是觉得,这个实验室并非层流环境,加之空气因素对其实验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有没有必要每月一次做监测?唉!反正新的部门问题总会比较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有这个意识,就该为这个实验室的医务人员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受教了,难得实验室医务人员有此意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3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大,标准这么多,不知要按那个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3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9-1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