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8-8-27 23:06 编辑
外科预防用药(首剂)应在手术室给药,这在有关规范中有明确要求!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的《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的预防应用指南(2006)》中明确规定:
六、预防应用抗生素的方法 1. 给药的时机极为关键,应在切开皮肤(黏膜)前30min(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不应在病房给药,而应在手术室给药。 2. 应静脉给药,30min内滴完,不宜放在大瓶液体内慢慢滴入,否则达不到有效浓度。 3. 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常用的头孢菌素血清半衰期为1~2h,因此,如手术延长到3h以上,或失血量超过1500 m1,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如果选用半衰期长达7~8h的头孢曲松,则无须追加剂量。 4. 一般应短程使用,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污染(如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到24h,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48h。连续用药多日甚至用到拆线是没有必要的,并不能进一步降低SSI发生率。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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