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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诊断 来源:卫生标准网 时间:2016-11-04 文章录入:何剑峰 任务来源、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本标准为2015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厅下达的2015年卫生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50201,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并负责本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参加起草单位有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分工如下:
何剑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首席专家、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主任医师,现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传染病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感染病学分会副主委等职。长期从事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本标准结构框架制订、标准各制订阶段质控、内容核定工作,负责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的制订和标准解读、编制说明的审核,为本项目负责人。
张复春,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博导,负责本标准指标中临床表现相关信息的文献检索、中国登革热病例临床表现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王世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研究员,负责本标准实验室指标的提出与验证,确定增加入选实验室方法等,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殷文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流行学部分的指标,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李建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研究员,负责本标准实验室指标的提出与验证,确定具体的实验室操作流程和方法等,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李兴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指标中临床表现相关信息的文献检索、中国登革热病例临床表现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秦成峰,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究员,负责本标准实验室指标的提出与验证,确定具体的实验室操作流程和方法等,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王建,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指标中临床表现相关信息的文献检索、中国登革热病例临床表现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吴德,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负责本标准实验室指标的提出与验证,确定具体的实验室操作流程和方法等,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邓爱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负责本标准组织协调、经费使用管理;负责本标准文字录入、编制说明和标准解读草稿、会议纪要、清样校对、专家征求意见的整理和汇总分析,参加各阶段指标的讨论确定以及讨论修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二)简要起草过程
1、前期基础工作
2014年广东省发生了以广州市为主要发生地的登革热大流行,当年在疫情发展过程中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并下发了《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第2版)》,其中将急性期血清检测出登革热NS1抗原做为实验室确诊病例的依据之一,同时将登革热分为普通登革热和重症登革热两种临床类型,不再使用原有的“登革出血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两种提法。2014-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委托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标准修订工作涉及有关内容(主要是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方法验证)进行前期研究,结果显示: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方法在病例发病早期(5天内)的灵敏度高于94%、特异度高于97%,符合率高于96%,与PCR检测结果较为一致,可用于病例临床诊断的依据。。项目负责人查阅了国内外有关标准、文献资料;收集和整理与登革热诊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内外已经发表的相关文献,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其他国家登革热诊断相关标准等。
2、成立起草小组,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成立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有关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项目负责人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何剑峰。由起草负责人起草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将诊断标准的修订任务分解至各成员。本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包括本病的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临床诊断治疗以及疾病监测等相关领域、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标准起草小组分别在2015年9月、10月召开第一次标准修订工作会议,研讨、确定标准各部分的技术环节。2015年10-11月对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和临床诊断三方面进行修订与完善,完成诊断标准修订初稿,于2015年12月在广州召开标准制定会议,同时还专门邀请国内登革热流行病学、临床和实验室领域6位非起草人专家与编写组成员一起对修订初稿进行逐条讨论,修改完善,于2016年3月形成诊断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3、广泛征求意见
2016年4-5月将诊断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征求国内登革热流行病学、临床和实验室领域21位专家的意见。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作为登革热诊断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配套,编写格式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原卫生部在2008年发布了《登革热诊断标准(WS 216-2008)》,近五年以来,在登革热病例病原学早期快速诊断方面以及临床表现和疾病转归、病例管理的研究取得很大进展。为适应新形势,本标准对原有的登革热诊断标准进行修订,增加新的病原诊断方法,本标准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配套。本标准正式实施以后,《登革热诊断标准(WS 216-2008)》将被废止。
三、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世界卫生组织《登革热诊断,治疗和防控指引(2009)》中指出,NS1在初次和二次感染的病人血清里以免疫复合物的形式存在,在疾病的早期具有较高的浓度,发病后9天内可以仍然可以检测到,较核酸检测时间长[1]。世界卫生组织2012年发布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中已经将检测到登革热NS1抗原作为登革热实验确诊的依据之一[2]。世界卫生组织在《登革热防控全球战略(2012-2020)》中再次指出,登革热NS1抗原快速检测可以作为登革热的常规检测方法,可以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心,区域中心和参比中心开展检测[3]。在东南亚、南美、非洲等地区的部分国家已经在登革热诊断中运用登革热NS1抗原指标作为诊断依据。
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了《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对登革热的严重性诊断提出了全新的分类,提出重症登革热(Severe dengue)的概念,将“登革出血热”和“登革热休克综合征”重新整合,方便临床管理。同时提出了“预警指征(warning sign)”的概念,将病例的严重程度分为有或无预警指征的登革热和重症登革热三类。然而在我国WS 216-2008版诊断标准中,仍然在使用“登革出血热”和“登革热休克综合征”的描述,显然已不再适合当前的防控形势需要,应及时予以调整。
四、标准的修订与起草原则
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当前国内对登革热诊断、报告、治疗要求,按照客观、规范、全面、科学、具体的原则制定起草。本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以及时发现病例并作出诊断为目的,结合当前登革热流行病学、临床诊断与治疗、实验室检测技术最新进展,建立科学、在一定时期内稳定的登革热热诊断标准。
本诊断标准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三个层次,内容上包括登革热热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多方面的诊断依据。其中实验室确诊病例的标准应科学、准确,使用最新实验室诊断技术和目前我国常用的实验室诊断方法,并且在诊断标准的附件中对该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法规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广泛征求各方的有关专家意见,注重标准中各条款的可操作性,便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诊断、报告传染病。
五、标准修订中各项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
(一)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修订了适用范围,删除了原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修订为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及其医务人员对登革热病例的诊断。因病例的诊断是由临床医生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不单独参与病例的诊断。
(二)临床表现
1、皮疹:将原标准中的"于病程第5~7d出现多样性皮疹(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疹、针尖样出血性皮疹)或)“皮岛”样表现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不脱屑。持续3~5d。"修订为:“于病程第3~6天在颜面四肢出现充血性皮疹或点状出血疹。典型皮疹为见于四肢的针尖样出血点及“皮岛”样表现等,皮疹分布于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有痒感,不脱屑。持续3~5d。”。主要依据是:麻疹样皮疹或猩红热样皮疹在这里描述不够直观,改为充血性皮疹或点状出血皮疹更容易被临床医生理解和判断。
2、出血倾向:将原标准中的“有出血倾向(束臂试验阳性),一般在病程5~8日皮肤出现瘀点、瘀斑、紫殿及注射部位出血,牙龈出血、鼻出血等粘膜出血,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阴道出血等。”修订为“部分病人可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表现,如皮下出血、注射部位瘀点、牙龈出血、鼻衄及束臂试验阳性等。”主要依据为:与严重出血相比,出血倾向的症状应当是相对较轻的,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阴道出血已经是严重出血的内容,放在出血倾向里不够合适。
3、严重出血:将原标准中的“消化道大出血,或胸腹腔出血,或颅内出血”修订为“皮下血肿,肉眼血尿,消化道、胸腹腔、阴道、颅内等部位出血。”依据为:参照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同时参考国内同行近几年的针对国内重症登革热临床表现发表的文献[4-7],经过专家会商,最终确定。
4、重要脏器功能障碍或衰竭:将原标准中的“肝肿大,胸腹腔积液。”修订为“急性心肌炎、胰腺炎,心、脑、肝、肾、肺等重要器官严重损害。”依据为:参照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同时参考国内同行近几年的针对国内重症登革热临床表现发表的文献[4-7],经过专家会商,最终确定。
5、休克:将原标准中的“皮肤湿冷、烦躁,脉搏细数,低血压和脉压小于20mmHg(2.7Kpa)及血压测不到、尿量减少等休克表现。”修订为“心动过速、肢端湿冷、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延长>3秒、脉搏细弱或测不到、脉压差减小或血压测不到等。”依据为:参照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同时参考国内同行近几年的针对国内重症登革热临床表现发表的文献[4-7],经过专家会商,最终确定。
(二)实验室检查
1、血小板:将原标准中的“血小板减少(低于100×109/L)”修订为“血小板减少”,主要依据为:血小板减少由医务人员按照临床检验标准进行判断即可,无需在这里专门列出界值。
2、删去原标准中的“血液浓缩,如血细胞比容较正常水平增加20%以上,或经扩容治疗后血细胞比容较基线水平下降20%以上;低白蛋白血症等。”这一条目。主要依据:该条目在后面的诊断中未使用到。
3、将原标准中的“单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或IgM抗体阳性”修订为“IgM抗体阳性”。主要依据为:单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只是说明曾经感染过,说明新近感染状况,对于临床诊断意义不大。因此在本次的修订中将单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这一指标删去。
4、增加发病5天内的登革热病毒抗原(NS1)检测阳性这一指标。主要依据:NS1蛋白是登革病毒感染的主要标志性抗原,NS1蛋白出现时间早于IgM抗体,甚至在检测不到登革病毒RNA的情况下,也可检测到NS1蛋白。目前, 国外已有多个商品化试剂盒用于检测登革病毒的NS1抗原。Kumarasamy等对Bio-Rad公司的ELASA试剂盒与病毒分离和RT-PCR方法进行了比较,敏感性高达93.4%,特异性为100%[8]。2014年,国家药监局批准了一种检测登革热NS1抗原的国产试剂,国外同类产品尚未在我国获批。由我中心承担的《登革热诊断标准修订前期研究》中对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方法效果评价显示,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万泰生产的ELISA检测试剂)在病例发病早期(5天内)的灵敏度高于96.2%、特异度高于97%,符合率高于95%,与现行的登革热诊断标准(WS 216-2008)中核酸检测方法(实时荧光RT-PCR法核酸检测)结果一致。国内也有同行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有相类似的研究成果[9-10]。因此,使用当前的EILSA诊断试剂对于发病早期的登革热病例进行诊断是可行的。
(三)诊断原则
将原标准中的“依据患者的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修订为“依据患者的流行病学证据、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依据:这样的表述更加严谨科学。
(四)诊断
1、疑似病例:
增加具备“居住场所或工作场所周围(如半径100m范围)1个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同时具备“急性起病,发热(24~36h内达39~40℃,少数为双峰热),较剧烈的头痛、眼眶痛、全身肌肉痛、骨关节痛及明显疲乏等症状。可伴面部、颈部、胸部潮红,结膜充血等”可作为疑似病例的诊断依据。主要依据:原标准仅是将“发病前14d内去过登革热流行区”作为流行病学史,则不够全面,如果出现本地暴发后,则上一条流行病学史就不再适用,应使用“居住场所或工作场所周围(如半径100m范围)1个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这一流行病学证据作为诊断依据。
2、临床诊断病例:
将原标准中的“疑似病例5.1.1同时具备3.1.2、3.3.1和3.3.2。”修订为“疑似病例(5.1.1)同时具备3.2.2、3.2.3任一项和3.3.1、3.3.2。”,主要依据为:原标准中该条诊断不是很符合逻辑,有发病前14d内去过登革热流行区的流行病学史,同时又有居住场所或工作场所周围(如半径100m范围)1个月内出现过登革热病例的流行病学史,这是实际工作中较少出现的情况。有以上两种流行病学史之一,同时具备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包括发热、骨关节疼痛,并且包括皮疹和出血倾向出现两者之一,作为临床诊断病例是比较合适和可行的。
将原标准中的“疑似病例5.1.2同时具备3.3.3”修订为“疑似病例5.1.2同时具备3.3.3、3.3.4之中任一项。” 该条诊断增加了发病5天内的登革热病毒抗原(NS1)检测阳性作为临床诊断病例的指标之一,主要依据为: NS1蛋白是登革病毒感染的主要标志性抗原,NS1蛋白出现时间早于IgM抗体,甚至在检测不到登革病毒RNA的情况下,也可检测到NS1蛋白。目前, 国外已有多个商品化试剂盒用于检测登革病毒的NS1抗原。Kumarasamy等对Bio-Rad公司的ELASA试剂盒与病毒分离和RT-PCR方法进行了比较,敏感性高达93.4%,特异性为100%[8]。由我中心承担的《登革热诊断标准修订前期研究》中对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方法效果评价显示,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万泰生产的ELISA检测试剂)在病例发病早期(5天内)的灵敏度高于96.2%、特异度高于97%,符合率高于95%,与现行的登革热诊断标准(WS 216-2008)中核酸检测方法(实时荧光RT-PCR法核酸检测)结果一致。国内也有同行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有相类似的研究成果[9-10]。因此,使用当前的EILSA诊断试剂对于发病早期的登革热病例进行诊断是可行的。
3、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中增加疑似病例如果符合分离病毒、检出病毒核酸或特异性血清IgG抗体四倍增长任一条也可作为确诊病例。主要依据:较原标准更加科学严谨,实际日常工作中确实经常存在疑似病例开展上述三项检测的情况,如果任一项阳性也是可以作为确诊病例的。
4、重症病例:
将原标准临床诊断病例中“登革出血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删除,新增加“重症登革热”条目,其临床表现的内容也相应进行修改,调整为“具备严重出血、重要脏器功能障碍或衰竭、休克中任一项。”主要依据:主要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登革热分为普通登革热和重症登革热,原有的登革出血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的提法不再沿用。重症登革热的临床表现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的内容,包括严重出血、重要脏器功能障碍或衰竭、休克,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做出诊断。这样分类在临床更具可操作性,便于临床医生将登革热病例分类管理,提高临床救治的效率[11-12]。
(五)附录A
根据在正文中引用附录的顺序,将原标准中的附录B改为附录A。内部的顺序也依据正文引用的顺序进行相应调整
1、增加“酶联免疫法检测登革病毒NS1抗原”方法。主要依据:酶联免疫法检测NS1抗原已经是比较成熟且应用较广泛的检测方法,2014年国家药监局也批准了一种检测登革热NS1抗原的国产试剂。本标准中的酶联免疫法检测登革病毒NS1抗原方法是参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下发的登革热防治技术指南中的《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中的酶联免疫法检测登革热病毒NS1抗原的方法进行制定[13]。
2、删除原标准中的“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登革病毒血凝抑制抗体”方法。主要依据:该方法目前已经基本不在各级医院和疾控中心开展。
(六)附录B
根据在正文中引用附录的顺序,将原标准中的附录A改为附录B。内部的顺序也依据正文引用的顺序进行相应调整。
1、原标准的表A.1现标准中的表B.1的表标题进行修改:将原来的标题“试剂说明”修订为“登革病毒通用和血清分型引物”。主要依据:原表述不够准确,表的内容并不是试剂说明,而是登革病毒通用和血清分型引物。
2、原标准的表A.2现标准中的表B.2进行了修改,相应的引物及探针类型进行了调整。主要依据:既往使用的引物和探针因为时间太久可能因病毒的变异会影响扩增的敏感性,新使用的引物探针在国内实验室经过验证效果理想。
(七)附录C
增加寨卡病毒病作为登革热需要鉴别诊断的疾病之一。主要依据:寨卡病毒与登革热病毒同属于黄病毒科黄病毒属的病毒,引起的寨卡病毒病和登革热在临床表现方面类似,都有发热和皮疹等表现,因此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八)附录D
1、流行病学:简化了原标准中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看起来更简洁和一目了然。人群易感性增加二次感染或同时感染多个型别可能导致临床表现加重,这主要是依据近年有学者报道的二次感染所致的抗体依赖感染增强作用[14]。增加了登革热的流行特征,主要对登革热在全球和我国的流行地区和流行季节进行描述,因为这也是登革热流行病学的重要内容。
2、临床表现:临床类型由原标准的 “表现为无症状隐性感染、轻型、典型、登革出血热及登革休克综合征五种类型”修订为“分为普通登革热和重症登革热两种类型”。同时增加典型登革热的病程分期,分为三期,即急性发热期、极期和恢复期。这一部分的依据主要是参考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我国国内同行近几年的针对国内登革热临床表现发表的文献最终确定。
3、增加重症登革热的高危人群和早期识别重症登革热的预警指征。主要依据为:参照世界卫生组织2009版的《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及2012年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我国国内同行近几年的针对国内重症登革热临床表现发表的文献和临床资料[4-7],经过对于重症登革热的病例对照研究,经过统计学分析,最终确定。其中高危人群包括:(1)老人、婴幼儿和孕妇;(2)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哮喘、慢性肾病等基础疾病者;(3)伴有免疫缺陷病者。预警指征包括:(1)退热后病情恶化;(2)严重腹部疼痛;(3)持续呕吐;(4)昏睡或烦躁不安;(5)明显出血倾向(粘膜出血或皮肤瘀斑等);(6)血小板计数<50×109/L;(7)白蛋白<35g/L。
(九) 主要参考文献:
1、Dengue Guidelines for Diagnosis, treatment,prevention and control. .WHO, 2009,1-160.
2、Handbook for clinical management ofdengue.WHO,2012,1-20.
3、Global Strategy for Dengue Prevention andControl, 2012–2020 .WHO, 2012.
4、Lin Y P,et al. Clinical and epidemiologicalfeatures of the 2014 large-scale dengue outbreak in Guangzhou city, China[J].BMC Infect Dis, 2016,16:102.
5、应若素,王建,洪文昕等。广东省2014年登革热暴发流行的临床和实验室特点。中华传染病杂志,2014, 32(12):719-723.
6、洪文昕,王建,邱爽等。121例成人重症登革热的临床特征及救治体会。中山大学报(医学科学版),2016,37(3):333-336.
7、Zhang F C,et al. Severe dengue outbreak inYunnan, China, 2013[J]. Int J Infect Dis, 2014,27:4-6.
8、Kumarasamy V,Wahab AHA,Chua SK,et al.Evaluation of a commercial dengue NS1antigen-capture ELISA for laboratory diagnosis of acute dengue virus infection.Journal of Virological Methods,2007,140:75-79.
9、李建东、张全福、张硕等。比较评价三种实验室检测方法在登革热早期诊断中的应用。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015,29(2):154-156.
10、李启欣、朱嫦琳等。NS1抗原捕获ELISA在登革热筛查及诊断中的应用。《检验医学与临床》,2015,24:3673-3675.
11、Deen JL et al., The WHO dengueclassification and case definitions: time for a reassessment. Lancet,2006,368:170–173.
12、Rigau-Perez J. Severe dengue: the need fornew case definitions. Lancet Infectious Diseases, 2006, 6:297–302.
13、登革热防治技术指南。中疾控传防发,2014.
14、Guzman MG,Alvarez M,Halstead SB.Secondary infection as a risk factor for denguehemorrhagic fever/dengue shock syndrome:a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nd role of antibody dependent enhancement ofinfection[J].Arch Virol,2013,158(7):1445-1459.
六、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不采纳意见情况
2016年4-5月,起草小组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向全国有代表性的医疗卫生、疾病控制、检验机构的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共计发出征求意见函21份,收回20份。共收集了29个标准条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共计34条,其中采纳了19条,对不采纳的15条意见或建议陈述了理由(具体见附表1)。
七、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本标准在征求意见阶段个别专家认为应将急性期血清检测出登革病毒NS1抗原阳性做为实验室确诊病例的依据之一。
课题组意见:国内外的文献均表明登革病毒NS1抗原阳性确实是登革热感染的证据,我们的前期研究也证实其与PCR检测结果较为一致,但现阶段我国NS1抗原检测试剂尚不成熟,在实际工作中医院使用的试剂差别较大,假阳性率较高,如果作为确诊指标可能出现把很多非病例纳入进来,给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如归为临床诊断依据之一,一方面不影响病例的诊断与治疗,另一方面给病例应用其他方法验证提供机会,因此本标准中把急性期血清检测出登革病毒NS1抗原阳性做为临床诊断病例的依据之一。
其余无重大意见分歧。
八、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
适应新形势修订登革热诊断标准,增加新的诊断方法,对于我国的登革热病例监测、早期快速诊断、救治管理和疫情的快速控制均有重要意义,建议本标准通过审定后尽快发布,并卫生行业内组织学习和宣传,使所有医疗疾控机构及医生均可及。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登革热诊断标准修订起草小组
2016年10月4日 附件:1. 附件:1.登革热诊断标准修订网上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