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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部感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 洁净手术部的质量评价及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洁净手术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并作为手术部基础材料存档;
(二)洁净手术部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细菌密度和空气的气压差;
(三)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每月对非洁净区域局部净化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部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六)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进行一次尘埃粒子的监测,监控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并记录;
(七)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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