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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胃药“吗丁啉”到底还能不能吃?(热炒背后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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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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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院感小哥 于 2016-8-11 11:52 编辑

胃药“吗丁啉”到底还能不能吃?(热炒背后的冷思考)
作者||王树平
编辑||张思玮
最近,各大媒体都以“这个药在美国是非法药物,中国人居然把它当成常备药!”为题进行报道和质疑“吗丁啉”的用药安全问题。作为药学专业人员,我觉得有必要针对这个报道厘清几个问题。
1、“吗丁啉” 存在安全问题吗?
“吗丁啉” 药品通用名称为多潘立酮,属于促胃肠动力药。国内说明书适应症一项为治疗“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该药的原研厂家是总部位于比利时的杨森制药。其安全性问题1985年就被提出来,当时法国Prescrire 杂志发表综述,认为多潘立酮导致的猝死风险大于胃肠道获益,呼吁其全面退市。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经过历时1年的评估以后,撤销“吗丁啉”的注射剂,保留口服,做出了严格限定其适应症的决定。
但“吗丁啉”从未在美国上市,由于部分美国民众从国外购买此药服用,FDA 在其官方网站发出警告,建议停止使用该药。
所以说,美国根本没有批准该药在其国内上市,但并不意味着在其他已经批准上市的国家,“吗丁啉”不能用于临床。此外,副作用是药品的基本属性,不能盲目地因为药物的副作用就不使用。
2、国外对“吗丁啉”的安全警示有哪些?
1985年,“吗丁啉”在加拿大上市,但自2002年被停止使用。2007年,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9例与多潘立酮相关的心律失常报告,包括心律不齐、房颤、室性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悸、QT间期延长和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等,患者年龄范围为2个月至74岁。
2012年,加拿大卫生部发布致医疗专业人员的信,警告马来酸多潘立酮与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和心源性猝死风险相关,还提出警示性的建议,比如当患者服用多潘立酮期间出现心率异常或心律失常的症状,建议停用并立即就医,这些症状包括头晕、心悸、晕厥或痉挛。
2015年,加拿大卫生部更加肯定风险相关性,称多潘立酮会小幅增加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加拿大卫生部再次建议,开始应先以尽可能小的剂量用药,建议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疗程越短越好。
2014年4月,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也发布报告,认为多潘立酮与严重心脏疾病风险相关,建议在整个欧盟范围内限制其适应症,仅用于缓解恶心和呕吐症状,不再用于治疗其他适应症如胀气或烧心,并建议在成人和体重超过35kg的青少年中将剂量减小至10mg,每日最多3次,使用不应超过1周。
总体而言,国外针对多潘立酮的警告主要是针对心脏的风险,而建议限制的内容在缩小适应症范围、减少推荐剂量和缩短使用疗程上。

3、“吗丁啉” 还可以用吗?
“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都有两面性,既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药品存在不良反应也不是那么可怕,大多数药品不良反应都是一过性的、可逆的。只要权衡利弊、正确使用,就可以将用药不良反应风险降到最低。
另外,药品安全性除了药品本身属性外,还与药品的正确选用、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疗程等因素相关。只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药,关注药品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用药剂量和疗程,患者用药应该还是安全的。

4、缘何我国没有对“吗丁啉”安全性提出警示呢?
“吗丁啉”在我国上市后,所获得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率比较低,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相关部门没有对其进行安全性提出警示的原因。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途径比较单一,90%都是来源于医疗机构,患者自购药品使用时出现的不良反应很少有人报告。
“吗丁啉”是甲类非处方药,在市面上药店都在开架销售,这无疑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正是由于大多数患者都是自行购买用药。所以,相关部门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有限,这也是我国药品安全警示往往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

5、加强处方药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是确保用药安全的关键。
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开始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我国对处方药的销售实行单轨制和双轨制的双重管理模式,规定除特殊药品、注射剂以及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抗菌药外,其他的处方药既可以凭医师处方购买,也可以在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
而一些药店在药品销售利益的驱动下,对处方药在销售上并没有进行限制,完全与非处方药一样自由销售;加上一些零售药店根本不具备给病人提供药学服务的条件。这对于全民医疗保健知识还不普及,医药知识相对贫乏的国民而言,自购药品使用的安全性问题确实令人堪忧。
鉴于此,国家药监部门应该及时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修订药品说明书,严格规定“吗丁啉”的适应症,对“吗丁啉”的心脏副作用提出安全警示,收回“吗丁啉”非处方药身份,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和医药知识的普及教育。

本文作者观点与媒体观点不同的理由:
今天有人问我,怎么你的文章观点与媒体观点不同。理由有三:1、我们对于药品不良反应要正确认识,不能见风就是雨。要将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风险管理分开来说;2、不能说美国没批准的药就不能使用,譬如中成药就不可能得到美国批准;3、药品存在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基本属性,只要科学管控,合理使用才是正道。欧洲及加拿大对吗丁啉提出安全风险,就是提醒大夫使用剂量不能大、疗程不能长,避免心脏疾患患者使用。都是从科学管控入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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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在论坛看到这个事,大家讨论很积极,今天在丁香园看到此文,感觉作者说的不错,转发给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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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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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药三分毒,重要的是如何正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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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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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不连续服用没发现有什么不好的副作用,看了报道后以后还是谨慎使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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