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基础感控
›
职业安全
›
职工被梅毒患者针头刺伤后该怎么办?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067
|
回复:
10
职工被梅毒患者针头刺伤后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涉县中医院
涉县中医院
当前离线
积分
19
发表于 2016-8-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职工被梅毒患者针头刺伤后该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9836245
429836245
当前离线
积分
2913
发表于 2016-8-10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1,受伤部位挤使损伤处血液留出,2用流动水冲洗,3消毒液进行消毒,4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注射。
评分
参与人数
1
威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神仙鱼
神仙鱼
当前离线
积分
1916
发表于 2016-8-1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首先进行局部处理,其次是报告领导,三是评估与预防并尽可能在24小时内采取预防措施推荐苄星青霉素24万单位,单次注射,如青霉素过敏,多西环素100mg,2次/d,连用14天,或四环素500mg,4次/d连用14天,或阿奇霉素2g,单次口服,四是随访与咨询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深海蛟龙
深海蛟龙
当前离线
积分
1185
发表于 2016-8-1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发生梅毒职业暴露后,无伤口皮肤用皂液流动水清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出损伤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上报《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卡》至院感科,预防用药,长效青霉素240万U/次,肌注,1次/周,连续3周,定期追踪梅毒抗体,检测梅毒抗体(即刻、1个月、3个月后)。注:此流程适用于暴露源为梅毒抗体双阳,且暴露者梅毒抗体阴性。
点评
风雨同舟
职业暴露是否需要用3周长效青霉素?
发表于 2016-8-10 16:41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qiuwuyan1985
qiuwuyan1985
当前离线
积分
1838
发表于 2016-8-1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解答!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鹰翼
鹰翼
当前离线
积分
4115
发表于 2016-8-1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老师们都说完了,学习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yuhuandi
yuhuandi
当前离线
积分
1551
发表于 2016-8-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xjcrbyy李玉梅
xjcrbyy李玉梅
当前离线
积分
2156
发表于 2016-8-1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血源性职业暴露者处理程序,深海蛟龙老师解释详细、准确。学习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踏踏实实
踏踏实实
当前离线
积分
511
发表于 2016-8-10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芳芳123
芳芳123
当前离线
积分
6977
发表于 2016-8-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 !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