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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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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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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器的袋子、抗生素的瓶子属于生活垃圾还是医疗垃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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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可回收垃圾来回收,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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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下发了,关于一次性输液瓶/袋集中回收的通知,有专门机构回收再利用,不可用于原用途,都属于非医疗废物,也不算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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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观点:按可回收垃圾来回收,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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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回收单位怎么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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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污染的情况下不是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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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卫生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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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专门机构回收再利用,不可用于原用途,属于非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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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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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病人体液血液污染的都是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是处置的时候交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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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生活垃圾处理,如果检查的发现会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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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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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可回收垃圾,有专门单位统一回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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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可回收垃圾,我们有专门单位统一回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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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可以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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