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46|回复: 14

2015年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天再次学习了多重耐药菌的专家共识,有个疑问,我们如何来判断多重耐药菌并采取相应的监测及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是按定义所有对常用的3类及3类以上耐药的细菌,还是常见的六类多重耐药菌,或者又是根据医院细菌检出情况而定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臻臻 + 3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贡献排行榜: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原文,但怎么找不到上传附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也很期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是按照耐药菌的定义,符合的都要纳入防控,只是点了名的那几个是重点对象,要严加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归百合 发表于 2015-11-3 14:19
我个人理解是按照耐药菌的定义,符合的都要纳入防控,只是点了名的那几个是重点对象,要严加管理。

老师,那么产ESBLs酶的大肠埃希氏菌呢?如果医院检出很多很多,是否会大大增加医生护士的工作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燕8008 发表于 2015-11-3 14:28
老师,那么产ESBLs酶的大肠埃希氏菌呢?如果医院检出很多很多,是否会大大增加医生护士的工作量

我们做感控工作经常会遇到临床上说因为工作量的原因做不到这个做不到那个,往往摆出困难让院感人放松管理要求,我们如果替他们考虑太多,一旦出事,人家会说院感科同意的,责任就是院感人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针对六类多重耐药菌,以及超级细菌才进行隔离管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归百合 发表于 2015-11-3 14:33
我们做感控工作经常会遇到临床上说因为工作量的原因做不到这个做不到那个,往往摆出困难让院感人放松管理 ...

就是担心要求太多,工作量大,依从性就降低了我曾在一家著名的三甲大医院学习,他们就因为检出这个细菌太多,而不对其进行多重耐药菌防控,好像也没发现有感染爆发的情况.不懂,不懂。另外如果把同一种多重耐药菌感染的多名患者安排在一个病房管理,是否会存在某患者感染控制了,没有及时移出病房,而再次被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臻臻 发表于 2015-11-3 14:38
我们医院是针对六类多重耐药菌,以及超级细菌才进行隔离管控。

我们医院原来是对六类多重耐药菌进行管控,现在要求按定义对所有3类及以上抗生素耐药的细菌细菌进行管控。所有有疑惑,学习了专家共识,也没有找到答案,所以前来寻求解答。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燕8008 发表于 2015-11-3 14:54
我们医院原来是对六类多重耐药菌进行管控,现在要求按定义对所有3类及以上抗生素耐药的细菌细菌进行管控 ...

与老师有同样的困惑,比如MRCNS吧?还有那么多的ESBLS肠杆菌?期盼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原件,找不到上传附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3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有这个问题,希望专家给个明确说法,或者出台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1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有这个问题,希望专家给个明确说法,或者出台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5-2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是 困惑很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耐药菌的定义,符合的都要纳入防控,只是点了名的那几个是重点对象,要严加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