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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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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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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知己
海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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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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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各地报告病例数呈明显增加趋势。由于患者以婴幼儿为主,且感染肠道病毒71型(EV71)的患儿较多,医疗救治工作任务艰巨。为更好地保障患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现就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紧迫感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对于消除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规范手足口病患儿诊断、报告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分层、分级、关口前移的原则,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患儿诊断、报告、治疗和重症患儿转诊、集中收治工作。要遴选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的小儿传染病、小儿呼吸内科、小儿神经内科、小儿急诊科、小儿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和临床检验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建省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工作组,负责患儿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指定综合实力强、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或儿童专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急、危、重症病例。定点医院要开辟专门医疗区域、预留足够床位、配备必要设备、提高救治能力,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要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患儿就诊高峰。
医疗机构要提高手足口病防控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按照我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科学诊断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并按传染病报告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提高患儿的诊断和医疗救治水平。
三、提高重症患儿医疗救治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规范重症患儿的会诊、转诊和专家派出制度,及早发现、诊断重症病例,要准确掌握重症患儿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及时组织会诊和医疗救治。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重症患儿,在患儿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定点医院转诊;收治重症患儿的定点医院要严格落实重症患儿个案管理制度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加强对重症患儿的治疗和监护;省级专家组要加强对重症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登记、报告工作。对手足口病患儿要隔离治疗,严格执行患儿治愈出院标准和有关消毒规范;要重点加强对急诊留观室、收治手足口病患儿病房等重点区域的院感控制工作;要对患儿和家长开展个人卫生及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避免患儿与患儿间、家长与患儿间的交叉感染。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群众宣传教育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能力;对重点地区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对医务人员开展正确使用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的培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要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预防和医疗救治等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做好患儿家长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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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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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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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患儿与患儿间、家长与患儿间的交叉感染。
医护人员是否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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