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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岁女童因输血感染艾滋 血还输给其他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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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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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岁女童因输血感染艾滋 血还输给其他2人
作者: 来源:央视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1日 11:40:20
日前,央视新闻关注了福州一名五岁女童毛毛,疑似因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件。昨天(10日),福建省卫计委通报了事件最终调查结果:一名曾给毛毛献血的献血者HIV抗体检测现为阳性。
献血者HIV抗体检测现为阳性
福建省卫计委表示,毛毛当年先后输入过8位献血者的血液,其中一位之前确认HIV抗体为阴性的献血者,在本次调查中HIV抗体检测为阳性。在对当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对毛毛进行的输血治疗,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血、检测、制备过程的调查中,调查组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因输入“窗口期”血液感染的可能性极大
综合调查结果,并结合毛毛父母HIV抗体检查的阴性结果,调查组专家认为毛毛因输入“窗口期”血液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经“窗口期”血液途径感染HIV属于临床小概率事件,相关数据显示感染概率大约为五十万分之一。
献血者不知情 血还输给了2人
2010年5月4日,毛毛8个月大的时候,在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做心脏病手术,手术时输注了血小板、悬浮红细胞和血浆,涉及8位献血者。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杨闽红介绍说,“毛毛事件”调查重点放在8位献血者目前的病原学检测排查上。
调查组通过追踪8位献血者的相关情况,经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排查,最终确认原HIV抗体检测阴性的陈姓献血者,本次检测HIV抗体为阳性。该陈姓献血者曾于2010年3月31日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此后该陈姓献血者未再有过献血,在本次调查前并不知晓自身已感染了HIV。
杨闽红还透露,被检测出艾滋病的陈姓献血者,当时献血的血液除输注给毛毛外,还输注给其他2个人。但杨闽红并没有正面回答现在另外2个输注“窗口期”血液者的情况。
毛毛代理律师:对调查结果存质疑
毛毛代理律师吴武萍表示:“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当年所有的程序性文件,包括从抽血到输血整个过程,相关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这样才能证明他们的整个行为是没有过错的。”对于毛毛一家的代理律师所提的要求,杨闽红表示可以沟通协调。
同时卫计委还表示,已责成定点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患儿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对患儿给予人道主义的救助补偿。
可否对窗口期感染人群设救助机制?
只有五岁的毛毛,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还将遭受病痛的折磨,一次输血给一家人带来的噩运已经无法改变。希望福建协和医院和福建省血液中心的救助补偿能尽快到位,给毛毛一家带来些许的帮助。既然目前的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避免窗口期感染病毒,那么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救助机制,例如设立相关的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像毛毛一样因窗口期输血感染病毒的人群,让他们在遭遇不幸时能得到相应的帮助。
【相关报道】女童输血染艾滋:妈妈我很痛 针拔了我不想活了
时间:2015-01-07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艾滋女童:妈妈,我很痛针拔了,我不想活了
对话人物
曾女士,44岁,福建连城人,艾滋病女童毛毛的妈妈。
对话背景
福建一名5岁女童疑因在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使其家庭深陷困境。目前,福建卫生主管部门为此成立了调查组。在痛苦和煎熬中,毛毛和家人在等待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
2010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毛毛到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以下简称福建协和医院)住院医治,手术成功,恢复不错。然而,2014年9月,毛毛再次入院检查,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经检查,她的父母都没有感染艾滋。家人在排除母婴和性传播后,认定毛毛8个月大时在福建协和医院手术输血是“罪魁祸首”。
福建协和医院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一名姓梁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用血是福建省血液中心提供的,用血检测标准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他们认为医院没有责任。
福州地区临床用血供应单位是福建省血液中心。“当时血液检测都是合格的。”福建省血液中心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表示,不排除供血者存在艾滋病毒感染窗口期的可能,“窗口期是世界难题,检测不出来,但是会感染的,这个是概率问题。”
窗口期指的是从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到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当献血者感染病毒而尚未发病、处于潜伏期时,血液中已有病毒血症但无症状和抗体产生,在输血检查中便难以发现,但处于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表示艾滋病窗口期为14至21天。
2015年1月4日下午,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工作人员张洪惠介绍说,他们追查了涉及毛毛的8个献血者,毛毛感染艾滋病毒,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还不能认定是否是因手术输血感染的,但也不排除有这个可能。
此前,福建省卫计委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给毛毛供血的8个献血者中,现在确实查出1个患有艾滋病,“但是他的问题跟你现在得艾滋病,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只能说,可能性很大。”
据悉,2010年,漳州一青年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后有关部门给予30万元的补偿。
生病前胖乎乎很可爱
华商报:毛毛最近身体怎样?
曾女士:毛毛这段时间身体好一点了,但是这两天又有点发烧,昨天晚上烧到39℃,今天(6日)中午吃了退烧药后好一点了。
华商报:毛毛是2009年生的,那时候你39岁了,怎么这么晚才生她?
曾女士:我们有一个大女儿,今年20岁了。我们都是农村人,因为政策要求大女儿必须满4周岁才能要第二胎,所以后来我做了两次流产。流产之后,就很长时间都要不上孩子。后来经过调理,好不容易才怀上了毛毛,她是2009年9月22日生的,当时是顺产。
华商报:毛毛出生之后,你们高兴吗?她听话吗?
曾女士:当然高兴了,因为这么大的年纪才生了她。毛毛长得像她爸爸,很聪明,两岁多就能记电话号码,我的、她爸爸的、她姐姐的、她外婆的都会记得。她这么小,什么都懂,很听话,只有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哭。
华商报:毛毛出生后身体一直都不好吗?
曾女士:不是的。在她8个月之前,还是胖乎乎很可爱的。8个月大的时候,毛毛咳嗽、嘴唇发紫,先是送到福州儿童医院,后来转入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当时说,这是小问题。2010年5月,毛毛在福建协和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输了几次血。
毛毛这次住院一个多月后出院,这次手术后,她就很瘦,不管吃什么都不长肉,而且还经常发烧感冒,经常是打针吃药一个两月,好了没多久又发烧了。医生说她体质太差。人家都说我这个小孩是吃药长大的,真的是不知道吃了多少药,打了多少针。
4岁多发现感染艾滋病毒
华商报:你说毛毛是“从小抱到大,带她像带玻璃”,这话怎么理解?
曾女士:因为她体质很差,不肯走路。我不管去哪里,都是抱着她走,买菜的时候,我都是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提菜。她比玻璃还难带,着一点凉都不行,我一直以为是她因为做了手术,所以体质差,怎么会想到是这种病。
华商报:2014年8月中旬,毛毛反复发热17天,于9月4日再次被送到福建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就发现感染了艾滋病毒?
曾女士:对,退烧药吃了退,退了又烧,挂吊瓶也没用。送到医院之后,全身检查就做了三次,检查出来这种病,医生让我们跟孩子隔离,小孩子的吃的、生活用品都要分开放。我们都不相信孩子会得这种病,我一开始以为是误诊,又带毛毛到别的医院去检查,也是这种病。我真的受不了,孩子那时候还不到5周岁啊。孩子得这种病,我当时都不想活了。
医生说你们父母亲也去检查一下,我跟我老公就都去检查了,我们都没有这种病。
华商报:你们怎么想到可能是那次输血感染的?
曾女士: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我和我老公都是健康的,就排除了母婴传播,这么小的小孩,性传播也不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毛毛在2010年手术时输过血,肯定是输血的问题。
孩子现在脚都肿了,头也抬不起来
华商报:之后,你们找了哪些单位和部门?
曾女士:当初我每天都在跑,我找了好多部门,因为没读过书,不识字,好多地方找不到,我也讲不清楚。因为小孩从头到尾是在福建协和医院看病,所以我一直在找医院。
华商报:对于有关部门说可能存在窗口期感染的说法,你怎么看?
曾女士:我们当初只知道救命要紧,谁知道会输这样的血?不管是不是窗口期,他们都应该负这个责任。
华商报:现在家里人都知道毛毛得病了吗?你们有没有受到歧视?
曾女士:一般的人都知道了。毛毛的爸爸回老家,别人躲着他,他在亲戚家用过的碗筷和睡过的被子还被扔掉。我们在这个村子住了十多年,在这个房子住了快3年了。上个月,毛毛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之后,房东也要求我们搬走。后来有个好心的记者帮我们求情,房东才同意让我们再住半年。半年之后搬到哪里我也不知道。其实毛毛得病之后,我们没有隔离,我和她爸爸都没有得病啊。
华商报:孩子现在的身体情况怎么样?她知道自己得这个病吗?
曾女士:我们没钱住不起院,毛毛2014年11月12日就出院了,把药拿回来吃,每周去医院复查。她现在脚都肿了,走不了路,手脚抽筋,头也抬不起来、软软的。她说:“妈妈,帮我把针拔了,我很痛,受不了了,我不想活了。”她白天晚上都喊“救命,救命”,那种痛苦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小孩子,医生看到都掉眼泪了。
她自己不知道得的什么病,但是她会说,那个献血的车害死人,害她感冒生病。
想要他们赔个健康孩子
华商报:孩子到现在看病花了多少钱了?家里经济情况怎么样?
曾女士:到现在花了30多万了。打工十几年,我们夫妻俩存了十几万元,本来打算回家盖房子的,但孩子生病之后,不但这些钱花完了,还欠了别人二十多万。
我们两个从1998年就到福州来打工了。我们都在鞋厂做工,在毛毛出生后,我就没办法上班了。我老公一个人打两份工。他白天在鞋厂上班,晚上去超市兼职做搬运工,一个小时10块钱,做4个小时。他一个月收入有时候是一千多块钱,有时候是两千多,他是多劳多得。不过他现在膝盖有骨质增生,而且我们的房租一个月要500块钱,加上水电费要600多元。因为小女儿得病,我们没钱供大女儿读书,她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了,现在在学手艺,一个月500块钱连她自己的零花钱都不够。
华商报:调查结果现在还没出来,万一调查结果说不是输血感染的,你们怎么办?
曾女士:我们百分之百确定是输血感染的,而且我听说那个献血的人已经传染了3个人了。
华商报:如果确认是输血感染的,打算索赔吗?
曾女士:我想要他们赔我一个健康的小孩子,我想要她健康、活到80岁就好了。我和她爸爸的长辈都是长命的,我外婆现在还在,我外公、我老爸都是80多才去世,我老公的爷爷、奶奶也是90多岁。
华商报:对于孩子的将来,你们怎么打算?
曾女士:孩子将来上学是个问题,我担心别人知道了不让她读书,孩子自己也说:“我以后要考大学,要在银行工作,‘嘎达嘎达’打电脑。”
各方声音
主管部门有义务为百姓“排雷”
网友taylor认为,不管理由是什么,血液中心如果认识到有这个风险,就要想办法规避,规定在窗口期内不得对外输出这些血液。难道要一个没有任何知识的老百姓去承担这种严重后果吗?出了问题只要拿出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能搪塞过去?主管部门有义务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去为百姓排雷,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若三方都无过错应尽人道主义援助
热心公益活动的青年律师吴武萍认为,毛毛是无辜的,如果毛毛的输血因为HIV感染者窗口期而无法避免,如果家长、医院和血液中心三方都没有存在过错,但事实给小孩子造成物质、肉体和精神上的损失,根据权利义务相当、风险损失平衡原则,三方都有公平责任,要尽人道主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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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回应"女童输血染艾滋":确系输入窗口期血液
  人民网福州1月11日电 在各方舆论的强烈关注下,福建官方“姗姗来迟”,但终究还是对外通报情况:调查组专家认为毛毛因输注“窗口期”而感染的可能性极大。这是信访答复书上提及的“调查结果”。可在与毛毛家人面对面沟通时,各涉事单位人员却均默认,确为输血感染。
  申诉像“盖房子”逐级找屡被拒之门外
  很显然,“可能性极大”再次触怒了毛毛家人的神经。“这算什么调查结果,都这样了,还在推脱责任。”10日上午,福建省卫计委在跟毛毛家人说明调查情况后,召集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毛毛家人和代理律师要求参加被拒。
  妈妈抱着睡熟的毛毛,站在大门外,怒火中烧。她39岁才生毛毛,毛毛却不幸患上先天性心脏病,原本是到医院救命,不料却因输血感染上艾滋病。治愈艾滋病目前还是世界性难题。
  “我找了很多部门,很多人,就像是盖房子,一级级往上找。”毛毛爸爸妈妈确认手术输血是罪魁祸首,但拿着申诉材料,屡屡碰壁,被拒之门外,“很冷漠的,我都想过自杀,和孩子一起死掉算了。”
  人民网在2014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介入调查,而后又持续关注,社会各界关爱行动也从未间断,从经济和情感上支持幼小、无辜的毛毛。由福建省卫计委主导成立了调查组,向毛毛妈妈找上门“承诺”,最迟2014年底出调查结果。毛毛似乎又看到了希望。
  冰冷话语雪上加霜受伤之心难再温热如昔
  可过了信访回复日期,妈妈家人也未收到调查组任何回复。新年并未出现新气象,2015年上班第一天,毛毛妈妈再次找上门,得到的答复是“调查复杂,还需论证”,在被质疑“办事效率低”后,负责协调调查的卫计委人士却满是“委屈”:那你来做我的工作吧。
  冷冰冰的话语,激怒毛毛妈妈。“如果我会做,我早就调查出来了,比如说,你跟我上山砍柴,我两下就砍下来,你就砍不下来,对不对?如果我有读书,坐到你这个位置,我肯定好心,肯定早就调查出了,不会说几个月还没调查出来,你信不信?”大字不识一个的毛毛妈妈一席话,让那位“委屈”公务员无言以对。后来虽道歉,但受过的伤怎能弥补?
  在维护自身权益和追求真相的道路上,毛毛和家人是无助的,但又是幸运的,媒体记者不离不弃,周遭不少人也拿下“歧视”的眼镜。欣喜的是,毛毛从起初的无助、惶恐,渐渐成为了爱笑的“小天使”。落山的太阳终究还是升起,只是不再温热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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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十万分之一"的不幸,哎.....希望早日攻克这个世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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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女孩太可怜了,希望科学研究应对措施给人类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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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数据显示感染概率大约为五十万分之一”。虽然说感染概率很小,但是政府也应该有相关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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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要一个没有任何知识的老百姓去承担这种严重后果吗?出了问题只要拿出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能搪塞过去?主管部门有义务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去为百姓排雷,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问的好!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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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提问矛头指向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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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窗口期是世界难题,检测不出来,但是会感染的,这个是概率问题。”
希望早日攻克这个世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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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世界难题,执行者委屈,受害者更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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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监管不严,给患者造成了这么大痛苦。院感问题,啥时候才能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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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上临床的时候虽然没有偶到这种情况,但是总会把这个问题一遍一遍反复告知家属,特别是年龄小的,更是要注意沟通,老人一般在选择的时候我们会说,年龄大了现在不输血就会死亡,输血了就算感染了以现在治疗条件也许到死也还没有发病。但是小孩和年轻人会多次的向其说明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家属听得多了,也就有所了解,真的发生了至少心理上有些准备,对医生以及医院意见也不会如此之大。这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但是出了问题往往先把医院推向风口浪尖,由医院承担后果的话医院真的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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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标准要更加严格规范,杜绝这种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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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血液制品风险还真是难以避免呀,毛毛太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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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输血的就不要输血,但不输血就要命时,明知有风险还得输,医学界太多未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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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5-1-12 19:34 编辑

呼吁: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176&fromuid=3291
(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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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1、以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
2、也是推动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3、有法可依后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尤其是减少因为发生医院感染的纠纷的发生率。
4、在制定中厘清哪些方面医院负责、负什么责;哪些情况医院不承担责任。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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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防止发生职业暴露也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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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我有一个问题要问,如果说窗口期最长为6个月,那是否可以单位等集体的先抽血检验,然后6个月后看再将阴性的抽血?假如是个人自愿献血的,那么先献血,同时再抽他的血检验,等阴性再存血库中?我只是想想,希望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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