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使用这种青霉素皮试液是合法的,这点是肯定的。但是否合理或、科学,值得商榷。
一、这种皮试剂的成份就是单一的青霉素(钠),而大量研究证实,严格地讲,青霉素(钠)本身并不是致敏原,纯的青霉素是不会过敏的,其致敏原主要是它的杂质,分子量较大的多聚大分子杂质。而这种青霉素皮试剂与其他各种不同品种或厂家的青霉素的质量,即杂质的量有什么关系吗?能相互代表或被代表吗?
二、国外有青霉素皮试剂吗,也有。它是一种含有苄青霉噻唑酰-多赖氨酸和苄青霉素混合物的成份,即含有致敏原的试剂,这种试剂才能真正反映人体对该类药物的过敏情况。当然,若药品质量好,因杂质含量极低,不含或几乎不含过敏原,也就不会过敏了。故国外有青霉素免皮试之说。
总之,若使用青霉素类药物,选用同批号的药物作为皮试液,也就是原来的皮试方法,是否更为科学、稳妥?这仅是个人的浅见而已,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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