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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部门在感染控制中的职责
3.3.1部门负责人应对各部门的感染控制负责,其职责有:
3.3.1.1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以及医院、各部门特定的感染控制制度、操作规程。
3.3.1.2 确定影响感染控制和危害健康的因素;
3.3.1.3必要时,制定各部门特定的感染控制制度,以便能有效地确定和应对影响感染控制和危害健康的因素。例如:各部门特定的指导准则、感染控制制度作为对本院感染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补充;
3.3.1.4 将医院感染管理科分发的感染控制资料存放或张贴在部门内指定的地方;
3.3.1.5 通过现有途径进行有关感染控制的沟通、交流(院内公共信息、专题讲座、培训等)。
3.3.1.6 将所有部门的感染控制培训记录存档;
3.3.1.7 对发生在部门内的感染事件进行调查,采取合理、正确的措施将潜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并记录所有措施的执行情况;
3.3.1.8 当未达到预定目标或发现员工缺乏相关知识时,应对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3.3.1.9 对所有违反感染控制制度的行为均须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部、护理部,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3.1.10对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监测信息做出有效反应。
3.3.2 员工应对各自执行感染控制计划的情况负责,其职责有:
3.3.2.1 遵守医院的感染控制制度、部门特定的感染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3.3.2.2 向部门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任何潜在的不安全情况;
3.3.2.3 努力改进任何潜在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3.3.2.4 完成每年相关的感染预防控制培训教育。
3.3.3 医院感染管理科应通过以下形式支持部门负责人:
3.3.3.1 制定每年必修的综合性感染控制教育材料;
3.3.3.2 帮助各部门制定适合各自特定要求的感染控制培训、教育计划,满足各部门特定的需求;
3.3.3.3 为各部门执行和监测感染控制计划提供咨询、指导。
3.3.3.4 提供统计数据和监测信息;
3.3.3.5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监测方案进行日常监测;
3.3.3.6 为员工提供感染控制培训:
3.3.3.6.1 所有新员工均应接受有关医院和各部门特定的感染控制知识的岗前培训;
3.3.3.6.2 所有员工、志愿者均应每年完成有关血源性感染传播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或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安排培训时间,并记录所有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的内容和参加人员名单;
3.3.3.6.3 所有员工、志愿者均应参加新的医院感染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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