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近日流传“医学博士车上抢救产妇,因为婴儿羊水吸入性肺炎与家属产生纠纷,被判为非法行医”的“李芊事件”已证实是谣言。但这明显违背医学管理常识的谣言为什么不仅在网络,在知识分子成堆的医疗圈内也多人传播,又成为议论的热点,“骂战”正酣。
谣言止于智者,不传谣
真心要赞一个某专业媒体,在没有任何官方辟谣之前,“文责作者自负”提出质疑,劝告不要稀里糊涂转假新闻。附和者众。
关于“李芊事件”谣言,公众还需要知道些什么
在西方法庭上有一个真话原则:所言是事实,且为事实的全部。
我们已经知道,没有“李芊”执业医师,没有“李芊”被告,我们知道了真相。我们也知道,医学、法学专业性太强,一些公众的误解是可能存在的。那么,有没有“李芊”博士,有没有“李芊”或其异名不仅仅在法院范围内的纠纷?
为了让谣言更为彻底地消散,我们希望作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能有人告诉我们真相是否已经穷尽。这不是某一个具体医院或法院就能做到的事或责任,只是我们希望能有人努力去做这样的事。
谣言背后释放出怎样的信号
同样附和者甚多的一种观点是仅仅评论一个新闻到底是真还是假远远不够,更要探究背后释放出来怎样的信号。
医患关系紧张是不争的事实,很欣慰看到近期有所改善,但要让“惊弓之鸟”不再闻弓声而惊慌失措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要让“谣言”异变成“事实”
我们希望如下这些也是“谣言”,也能有有关机构及时、强力把正确的观念对公众进行科普:
网友发帖,“本人真事,火车上有老人诉胸闷,广播找医生,自告奋勇去看了下,检查后考虑存在心肌缺血,建议含服硝酸甘油。服药几分钟后症状不能缓解,家属就扯着我说要害死他父亲,非法行医。”还有多少人有与这位家属同样错误的想法做法?在为“李芊事件”辟谣的同时,多宣传正确的理念,是我们希望能做的更有意义的事。
坊间传闻有律师认为,孕妇等特殊生理病理状态患者“慎用”的药品一旦使用而产生不良后果发生纠纷,基本医方就输定了。因为在有些人看来,有不良后果就是没有“慎用”,甚至“慎用”就等于“不能用”。更有媒体荒唐的“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认为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谬误至今网络流传(笔者注:药品不良反应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Oh my god,古语早有云“是药三分毒”,孕妇不需慎用的药品少的可怜,其治疗的疾病范围极为狭窄,疾病本身的风险与用药的风险之间慎重考虑取一个权衡是多么天经地义的常识啊。万分愿意相信这只是又一个谣言。
受假消息蒙蔽,有人说“以后公交马路火车上都别喊了,喊了也不会有人来……”
……
一朝彭宇案,十年倒地伤。是累累的伤医戕医让医生的神经如此紧绷。医疗卫生界并非免疫世俗污染的一方净土,不希望成为下一个彭宇的急切心情当可理解。谣言不息,下一个“倒地”无人敢救助的“老人”就可能是你,是我。不要让“谣言”异变成社会无法承受的“事实”,不仅仅需要彻底的辟谣,更要在辟谣的同时,大力传播正确的认识,使正确的医学基本认识也成为公众的常识,成为司法的“铁律”。如是,“李芊事件”坏事庶可变成促进医患和谐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