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07|回复: 16

商讨对手消毒剂过期的处罚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原因:检查盈利性医疗机构经常发现手消毒剂过期现象,口头警告作用不明显。
问题探讨: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和《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并可处罚。这样处理依据是否充分,罚款是否合理,不知同仁有没有这方面处罚的经验,请不吝赐教。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用心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闲书 于 2014-3-2 12:27 编辑

看看有没有合理的建议,比如,建议使用小包装手消毒剂,重要的是提高依从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老师的意见,我们手消剂的规格有两种,500ml、140ml,科室根据情况领取,在每月的院感质量考核中发现有过期(注明开启时间,有效期1个月)使用的,要扣掉相应的考核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4-3-2 10:38 编辑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本人认为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
       (二)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2 09:21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本人认为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 ...

对呀,依法办事。要从说服教育以观后效开始。给些合理化建议,不行才进一步施以罚款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盈利性医疗机构的手消毒剂是为检查准备的,平时可能就不用,所以才出现过期现像。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尖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察+暗访+处罚,目的的让员工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这个真没有更好的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3-2 13:29
盈利性医疗机构的手消毒剂是为检查准备的,平时可能就不用,所以才出现过期现像。谢谢!

有这种现象,纠结呵。中国有句话:先君子,后小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藤花园 发表于 2014-3-2 15:10
明察+暗访+处罚,目的的让员工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这个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可以有经验分享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2 09:21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本人认为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消毒 ...


赞同,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们进行处罚的,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通常是卫生监督所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可以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2 09:21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本人认为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消毒 ...

感谢黎卫士的讨论。不过三十四条是指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是否合适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卫生的确是比较难管理的。
罚款之前是否先予以警告或通告处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13楼禅静思语老师的意见! 目前在医疗机构中,手卫生工作确实是一个难点,但实事求是地说,总体来说,比以前有明显进步。所以,建议罚款要慎重,在罚款之前先予以警告或通告处理比较妥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的处罚,经楼上各位老师讨论及提醒,本人认为按《消毒管理办法》处罚使用的医疗机构确有不妥之处,是否按:
     规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或规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希望各位老师给予宝贵意见,谢谢!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干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七)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3 10:33
各位老师:医疗机构使用过期手消毒剂的处罚,经楼上各位老师讨论及提醒,本人认为按《消毒管理办法》处罚使 ...

这个角度很好,传染病防治法位阶高,约束力更强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楼主:您所指的过期消毒剂,是指在使用中的已经打开来的消毒剂,过了打开使用的期限。还是指医疗机构购买过期的消毒剂使用?
根据4楼老师的回复而有此一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5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来处罚医疗机构,反而是《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应当是针对产品质量,而非使用中的问题。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使用过期消毒剂就属于明确的违反行为,可以按照45条进行处罚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2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