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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卫计委关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职责:摘自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七十九、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主任/负责人职责(试行)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是本科工作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3.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5.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6.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7.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9.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11.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2.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3.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4.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在一级医院则为分管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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