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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今日说法:抢救室里的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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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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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开始懂了 于 2013-12-11 16:01 编辑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抢救室里的拳脚》
http://cctv.cntv.cn/lm/jinrishuofa/
上海市岳阳医院急诊室患者家属争夺抢救设备 三方病患接连死亡

去年3月,岳阳医院的急诊室内被匆匆推进了一位危重病人,没想到因为争夺抢救设备,酿成了一起三名病患接连死亡事件。由于急救室内不能装探头,三名病患与医院方面互相指责,陷入了一场罗生门,并最终互为原被告,闹上法庭。

急诊室大战 三方患者死亡

徐某家属诉称,2012年3月19日,徐某在家中吐血,家人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人员在救护车上即联系了岳阳医院绿色通道进行救治。根据医院安排,救护车到达医院后,徐某被安排在急救室2号床位置,而该床位之前为顾某父亲的床位。

5分钟后,顾某冲进抢救室,用其父亲使用过的抢救床,撞击了正在抢救的徐某,并差点将徐某撞下床,同时还用该抢救床撞击了正在施救的护士等人。最后,徐某由2号换到4号位置,以避免冲突。然而10分钟后,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继而引发了又一轮打闹,顿时急诊室内一片混乱。扭打中,又一名患者被殃及后,无辜死亡。而顾某父亲最终也不幸辞世。

徐某家属认为,顾某肆意对正在抢救的高危病人进行干扰以及严重撞击,对徐某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医院方面因未能对医疗现场进行良好管理,导致抢救秩序混乱,同时也未能维持医院秩序,导致顾某随意对抢救病人进行撞击、干扰,医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徐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和顾某共同赔偿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金额的20%,即5万元。其中医院应承担80%的主要责任,顾某承担20%的次要责任。

“是否撞到”成争论焦点

庭审中,顾某也十分气愤。他说,他的父亲要比徐某早到医院六七天,其间一直住在急诊室2号床位,自己刚出去跟人谈了几分钟话,回来就看到93岁的老父亲被人放到了急诊室内的临时加床上,父亲身上插着的氧气管和监测仪等也都被拔除了,身上仅盖着一件衣服。

为维护父亲权利,顾某要求医务人员恢复原样,但无人理睬,于是自己将父亲的床位移动到2号床位旁,但遭到徐某家属的阻拦,双方才拉扯起来,但自己并未像诉状中所称用父亲的床铺去撞击徐某床铺,“而且当时徐某已经在家吐了半脸盆血了,死亡的原因更可能是自身病情”。

对此,徐某一方的代理律师并不认同:“根据救护人员在派出所做的笔录显示,顾某在争抢床位的时候,确实撞到了徐某所在的床铺。撞击是否跟徐某死亡有因果关系可以通过比较得出结论,旁边床位上的患者被顾某稍微碰撞到,就造成死亡,更不要说顾某直接撞向了徐某,并险些将其撞下床了。正因为顾某的撞击,才加速了徐某的病情恶化,导致了抢救无效的结果。”

庭审中,三名病患都对医院的行为进行了指责,认为医院在管理方面或医疗过程中存在问题。

顾某称,徐某死亡后,徐某的家属冲出来殴打自己,才引发了后面的打架,并可能在此过程中撞击到了别的床位,导致了另一位患者的死亡。不过医生未经他同意,也未提前告知他,就擅自将病危中的父亲床位更换掉,还将父亲赖以生存的氧气管和监测仪器撤掉,明显存有重大责任。

对顾某的说法,徐某家属律师也较为认同,医院确实有权力调配医疗资源,但应尽到告知义务,医院在抢救过程中管理不当是导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医院擅自将其他病患的医疗设备拆除的做法是医患矛盾激烈的主要原因。

面对三方患者家属的“指责”,岳阳医院方面认为,徐某的死亡是消化道大出血所致,并非撞击。而且徐某被送往医院时,已经处于危急状态,如不及时抢救,将非常危险,当时顾某的父亲病情相对稳定,医生便根据各位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采取自由调配医疗资源的行为,因此并没有错误。医院没有治安职责,而且双方冲突时,警方也在现场,医院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职责。

律师:调配资源符合法规

庭审结束后,医院方面的代理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告诉记者,医院绝对不希望看到病患死亡,调配医用资源也是无奈之举。之所以未能提前告知顾某就将其父亲的氧气管等取走,是因为根本来不及。当时徐某入院时,病情已经非常紧急,医生为尽可能挽救病人生命,采取调配医用资源的情况符合相关医疗卫生法规。

对于近来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中增加视频监控系统等的要求,医院的代理律师称,医院内早就安装了不少监控设备,但是事发的地方为急救室,唯独这种地方不能装探头,“一方面是因为,是会侵犯病患的隐私权; 另一方面,记录病患死亡前的那种痛苦神情,也与伦理道德相违背”。

该律师最后表示,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医院的苦衷,能够为医院创造更加和谐和稳定的救护环境。

点评

不想后果,只想自己,最终没有赢家!悲哀  发表于 2013-12-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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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哀!
悲哀!
谁之过?
医院过失?
家属的过激?
无辜生命已离去.......

值得的深思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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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还是管理体制的问题,不能在医院出了问题都要把医院推上被告席,医院也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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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就是的,医院是有做的不当的地方,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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