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11|回复: 15

真的需要这样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疗废物处理:使用后的注射器和输液管能和其他感染性医疗废物(棉签、纱布、棉球等)放在一起装在黄色垃圾袋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去掉针头的注射器和输液管可以和棉签、纱布、棉球一起放在黄色塑料袋中,因为都属于感染性废物,针头放在锐气盒中。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楚楚 + 2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医疗废物处理

谢谢老师指教:shit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需要这样分吗

各位同仁:
      医疗废物分类明确为五类,不能混装,但同属于感染性废物的棉签、引流管、空针、输液管混在一起应该没错吧,可特殊垃圾处理场非要我们把空针输液管与棉签等分开,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他们还另有他用?: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ongfenghu 的帖子

只要是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以放在一起的,以前我们将空针、输液管与棉扦等分开放,卫监所来检查还说不可以,要我们放在一起。理由是分开放有将空针、输液管偷卖出去的嫌疑及可能:L 从此我们就放在一起了,还方便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石桥wshh1975 + 1 原创内容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ongfenghu 的帖子

是的,属于感染性的医疗废弃物可以放在一起,其中的锐器物放在"利器收集盒"内!都有规范要求的文件和制度的,再搞不清者得去"幼稚班"学习学习了!:P :P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ongfenghu 的帖子

您做得对,不理他们,有人想让您按他的意思分好其目的是卖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绿洲 的帖子

如果是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是把感染性废物一起处理的话,你院就可以把所有的感染性废物放在一起,不必分开;如果塑料类废物和棉织类废物分开焚烧(设备不同处理能力就不同)那你就要分类收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一碗汤 的帖子

上海只有“康环”一家是有资质的,没有资质的单位是不可以回收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ongfenghu 的帖子

hongfenghu 您好: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感染性医疗废物是可以放在一起,但是目前要被偷的是针头、注射器、输液皮条,因为它们值钱,必须要严格管理,一但出了事政府不会为您买单。所以我们专门放在病房治疗室污染区内(相当于放在我们护士的眼皮底下),大家知道目前的状况医疗机构内医疗用房极其紧张,我们将其余的放在病房污物间内(如尿布、一次性引流管等),此类感染性医疗废物对于检垃圾人那怕您送给他钱他都不要。这就是导致我们要分的理由所在。
    况且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医疗废物管理的宗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相差太远。需要我们努力按正常途径向政府反映,使得其更有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石桥wshh1975 + 2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3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参与,我们医务人员很遵守规范,院内处理流程都很严格,但到了垃圾处理场就不知道了,我们谁也没去看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是统一建造的唯一的医疗费物处理中心,全部焚烧,各医院也按国家标准分类。我们参观过,集中一起处理,很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医疗废物由第三方负责院内转运,为防止偷垃圾和减轻护士劳动量,要求除锐器外的医疗废物都放一个袋,包括安瓿(强烈要求政府该条例,将这个列为可回收废物,实在太重了,要焚烧也浪费资源,要不就有政府的废物处理公司免费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老fat 的帖子

老fat 老师:难道您除了将损伤性的分开外,其它的四类感染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全放在一起吗?这可是法规呀,不允许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4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yzz 的帖子

我院原先也按您的分法,将注射器与输液器与棉签、棉球分开的,但每次市里来检查就问,你们为什么这样分啊,我院护理部去其他医院都不分的,就同我们商量混放,我回答他们,必须在确保注射器放在治疗室、有防盗措施的情况下才能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5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zzxygb619同仁您好:市里前几天到我院耒检查,有关此问题我们又争论的很激烈,这是好事相信越是争论真理就会冒出来,我在写一份材料上交给有关部门,坚信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我们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一定做的更科学、更规范、更具有真正可操作性并行之有效,达到真正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宗旨这一目的。努力!努力!再努力!明天一定会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