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42|回复: 11

[原创] 联合呼吁医疗暴力"零容忍"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转贴】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呼吁医疗暴力"零容忍"

  医乃仁术。治病救人是广大医务人员的天职。为了救治生命,医患之间应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近段时间以来,中国医疗场所暴力事件不断,医院内的流血事件频频发生。
  面对不断发生的伤医事件我们感到震惊!
  面对不断发生的伤医事件我们感到愤怒!
  面对不断发生的伤医事件我们大声质问:
  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何得不到有效保护?
  为什么伤医事件屡禁不止?
  伤医事件的行凶者是否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伤医事件中,除了凶手应受法律惩处之外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曾多次发出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依法严惩打击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但一次一次的伤医事件还是发生了。
  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卫生法学会强烈谴责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
  在此,我们声明:
  第一、医务人员是生命的守护神,对医务人员的伤害是对生命的亵渎,是没有人性的行为,也是对广大患者权益的侵害,全社会都应予以谴责。
  第二、不断发生的伤医事件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种行为不仅是伤害医护人员的人身,它更进一步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正常医疗环境,而且也伤害了医务人员的心灵。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无医可求,并不会是一个耸人听闻的预言!
  第三、医患关系的改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做出努力。我们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和加大医疗体制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
  第四、公安部门与司法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大针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设立医疗场所纠纷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
  第五、医院在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医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伤医事件的发生。
  第六、广大医务人员应以超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向全社会展示医务人员守护生命的风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我们希望全社会动员起来,打击医院场所暴力,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就是保护生命。
  我们再次呼吁: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中国医师协会 中华医学会
  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卫生法学会
  2013年10月2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l零容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医院场所暴力,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就是保护生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医院场所暴力,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就是保护生命。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将来还有谁敢从医?最终受伤害的还是病人,伤医者必须严惩,以告慰逝者、安抚伤者及广大医务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青木老师的呼吁!我们决不能容忍暴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医院暴力事件,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诊疗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将来还有谁敢从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医生护士不再是崇高的职业,每天都过着血雨腥风、提心吊胆的日子。呼唤信任、温情、和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呼吁能上CCTV深度报道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9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医院在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医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伤医事件的发生。
试问,医院切实有效的措施到底是什么?仅仅依靠医院一己之力能做到有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