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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学海无涯

制定SOP何种方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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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9 攀峰的观点,由专家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统一制定SOP(专家可能要经过深入的调研),各家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参照执行,这样制定的SOP比较规范,要不然各家医院自己定自己的,那不叫SOP了,谈不上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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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ayfy 的帖子

建议先有各省组织省级专家制定,然后再交给国家级专家审核,这样即照顾了基层的需求,又避免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因为直接由大专家制定,基层医院的具体情况很难掌握,一旦制定下来,执行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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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沧海一粟 于 2009-2-16 20:27 发表
建议先有各省组织省级专家制定,然后再交给国家级专家审核,这样即照顾了基层的需求,又避免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因为直接由大专家制定,基层医院的具体情况很难掌握,一旦制定下来,执行有难度。

有道理,赞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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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组织专家制定,各医院去执行: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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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组织专家制定,各医院执行,比较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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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制定,医院执行,规范、可操作性强,可是存在达的问题就是各省市之间、医院之间的情况岂有一致的呢,比如:医疗条件、医疗水平、经济、地域、重视程度、综合实力等都有较大的差别,直接由专家制定,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及医疗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的具体情况就很难掌握,一旦制定下来,执行起来就会有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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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应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家全面制订,各级医院按自已的技术及管理水平择优执行.院感管理主要是技术的行政管理要求.若要基层自已订在院 方\护理临床\后勤各层面权威性和认同性都很低,操作起来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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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ayfy 的帖子

最好由专家制定统一的样板,
各家医院再根据实际进行修订,最后落实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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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依依 的帖子

赞同您的观点:)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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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13楼的观点!: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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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制定,统一制定后各医院执行,比较有规范性,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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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各说一词,我觉得两种方法可以结合,自己先制定会有个较深的印象,然后对照专家制定的来进行修订,这样是否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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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由国家组织专家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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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3# 裴泉
我也赞同裴泉老师的说法,虽然医院的情况不一样,但感控的标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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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是对流程标准化设置的规范文档,既然是标准化设置,就要求比较高,如果自己制定,因为认知程度的不同,你认为的标准可能并不标准,所以还是由专家制定,各医院在个别程序可能因条件限制可以变通,大多数应该是可以按照执行的。如血培养标本采集的标准流程,就是要规范皮肤消毒(碘、酒精脱碘、待干),培养瓶内盖的消毒,不同部位血标本的采样至少2套等,如果专职人员认识不深刻,制定的流程就到不到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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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13# 裴泉
支持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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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sop的制作,我赞同专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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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各省专家制定基础上,结合自己医院实际情况加以增减,这样更便于执行、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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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制定,具有权威性,若每个医院院感科制定,可能就流于形式了。
院感的东西,很多需要政策性下来,执行起来才有可能,特别欣赏我们省此次对手卫生规范管理下的力度,明文规定手卫生消耗不得纳入科室成本核算,这下院感人的底气又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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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由谁制定,但前提是应该加强培训,普及SOP知识及其执行其的意义所在,让大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否则执行力不见得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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