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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新医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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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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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新医改方案最快年底公布,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还透露已制定了《三年近期实施方案》,更有操作性。
  高强出席了《小康》杂志社主办的2008第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会后高强接受采访,表示医改方案最快在年底公布。
  同时,他还透露卫生部制定了《三年近期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更具体更明确更有操作性。《三年近期实施方案》将同新医改方案一同出台。
  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大家简称或者俗称它为“新医改方案”。
  截至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收到意见和建议约3.5万条。新医改方案能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成为社会焦点。
  意见稿中共有5项重点工作,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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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薛世君
  2008年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刚结束,广东就于近日成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试点。根据广东《关于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政府将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并在深圳、湛江、韶关三市试点降低公立医院的药价加成,在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探索单病种收费。(12月3日《广州日报》)。
  与2008年新医改方案的大而化之、模棱两可相比,本次广东医药价格改革的措施可谓步步为营、层层推进。
  追寻医改的大致历程可以发现,医改自1985年启动后,医疗服务一直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其间,江苏宿迁拍卖公立医院的做法更成为医改市场化最彻底的案例。然而,2003年的SARS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漏洞,新一轮医改最终于2006年启动,直到前不久才“难产”了一份争议广泛的医改报告。但是从新医改方案可以看出,一个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呼之欲出。医改至今,似呈U形回转之象。
  而本次广东医改试点,也大致与新一轮医改方案呼应。医改最受关注之处就是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新一轮医改方案提出的任务之一就是明显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本次广东医改试点,重点就在于降低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编按:内容包括,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技术含量的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化验等项目的费用等),如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降低公立医院的药价加成。此举是谓“减负”。
  欲要“减负”,先要“增资”。医改之难,归根结底在于一个“钱”字。药品和医疗服务降价之后,如何进行利益平衡,乃是关键所在。正如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所言,“要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最关键的是政府愿意出多少钱”。
  以广东这次逐步降低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药品加价率为例,此前,公立医院开支基本上仰仗药品加价,一般为15%。2008年新医改方案中以处方加价的“药事服务费”来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基本上是药品加价15%的变通,负担还是要转嫁到老百姓身上。显然,要跳出这种“转嫁”模式,加大政府投入才是治本之策。本次广东医改试点,韶关市有关方面就表示有可能由财政给予医院一定的补贴。
  其实,在广东成为全国医改试点之前,珠海就已在2007年启动了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免费治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为了实现“小病免费”,珠海市推行了“以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政府全额供给”的运作模式,政府出钱把卫生服务中心养起来,以财政购买医疗服务。珠海的做法,可谓加大政府投入来推进医改的典型案例。
  但如果跳出广东来看全国,则局面不免让人忧心忡忡。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医疗开支基本上占GDP的10%以上,与中国同属新兴国家的巴西和印度分别为7.9%、6.1%,而中国只占2.7%。再看国内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以2006年为例,全国医疗总费用接近1万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投入18.1%,个人卫生投入则高达49.3%。如此双重比较,就可看出我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不足的部分只能由社会和个人承担,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又焉能不重?
  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开始在广东试点,颇具破冰意义。而广东随即又以深圳、湛江、韶关三地为试点,韶关乳原县代表贫困地区,深圳代表发达地区,湛江居中,样本选择高低兼顾。这也意味着试点所取得的经验不仅对于广东,也对于全国的医疗改革有着借鉴作用。
  (作者系《广州日报》评论员)
  作者: 舒圣祥
  听到自己被判决18年有期徒刑时,李大伟(化名)长舒了一口气。再次抢劫,他为的就是这一刻。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他,近日在清河999急救中心等来了专程前来宣判的法官。法官的宣判意味着——他能到监狱里免费治疗,保住性命。(11月26日《新京报》)
  第一次抢劫是为了筹钱看病,后来到了看守所,才知道能免费治疗,于是第二次进行抢劫,以期再次被判刑,因为对他来说,服刑就是救命。这并不是欧亨利的讽刺小说《警察与赞美诗》新篇,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悲剧。故意犯罪进监狱,已然成为一个病重而又无钱医治之人的自救之道。换句话说,如果不为自己弄到一个罪犯的身份,那么最为基本的生存权利,就将因无钱医治而消逝。
  虽然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如此行为绝非正道,但它所折射的现实问题却不容忽视。自然而然,我们会想到公众“热切期待中”的新医改。治病救人是医疗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新医改无可回避这样一种现实:病人如果因无钱医治而面临等死绝境,谁来救他?谁来担负起保障公民生命权的职责?
  这当然不是一个能够轻松回答的问题,却绝不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相反它关涉新医改的最大本质——救命。不让任何一个生命因为无钱拯救而离开,这是一个堪称伟大的目标,应该成为医疗改革的努力方向之一。我们坚信,但凡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都不会有人愿意选择以服刑作为救命稻草,《警察与赞美诗》的故事不应该在中国土地上上演。
  虽然新医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但实在不应该无视或放弃这样一个“迟到”的典型案例。对于新医改方案,无论是不是真有“90%群众给予积极评价和建议”,但只要还有一个人为了救命而不得不去主动投入监狱的怀抱,那么,“医疗改革成功”这样的胜利宣言,也只不过是聊以自慰罢了。
  有网友感谢李大伟“为中国人走出医保新路”,虽然只是调侃而已,但我仍有些担心:“服刑等于救命”会不会真的只是仅此一例?那些因为无钱医治而几乎生活在绝望中的病人呢?他们会不会也跟着走上这条“医保新路”?但愿是我太多虑了。
  作者:张成才
  11月14日,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结束。同时,被称为“医改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也已破题:广东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另据记者了解,江西省也在制定类似的改革规划。(《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9日)
  无论何种改革,总是会触动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他们也就会给改革设置阻碍。这不,取消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刚刚在几地试点,杂音即随之而来———报道中直称“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不仅是‘少赚’,而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并列举了一些医院高层管理者对效益和发展的担忧,一时之间“巨亏论”蔚然成形。
  我们来看一下支持“巨亏论”的理由———按照业内人士算的账:一家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年收入可达约20亿元,药品收入按总收入的45%计算,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入约为9亿元,其中药价加成收入约为1.17亿。文章指出,药品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大部分,而药品价格加成更是医院的利润支柱。一家医院院长指出,这利润当中还没有仔细核算人工和储运、配置产生的费用———因此文章得出了“从医院的角度来说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的结论。总结其意,取消15%的药价加成可将公立医院带入“糟糕”的经营境地,于是提出了“取消15%的药价加成应辅以合适的回补措施”的建议。如此,一个鲜明的挟“巨亏论”以令医改变向的目的昭然若揭。
  如果真的是减少了医院的利润,而又将这部分利润以政府回补的形式返还给医院,这就跟“拆东墙补西墙”的原理别无二致,如此医院没有遭受任何利益损失,相信这是那些医院管理者希望看到的。但社会财富总量是基本恒定的,在医院利润方面没有实质变化,而又想让患者得到实惠的话,就意味着其他社会财富形成了缺口或政府对于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的减少。如此改革,恐怕对社会整个大环境意义不大,只能是剜肉补疮的“自虐”。
  医院一再强调15%的药价加成是合理的利润,却有意无意避开医院药价虚高的问题。媒体曾报道过,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而相同产地、规格、品牌的注射液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两者差价竟高达60多倍。如果医院28.92元的药品售价中已经包含了15%的利润加成,那么医院与药店价格之间相差的其他20多元钱,也就是50多倍的利润哪里去了呢?
  其实,关于药价是如何虚高的,究竟经历多少招标提价环节,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院方或某些人究竟从中捞得多少灰色利润和收入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所谓“巨亏论”掩盖了药价虚高的灰色成本实质,掩盖了医院药价利润畸高的现实。欲分利必须维持现状,这不过是一个遮人耳目的理论,又类似掩耳盗铃的可笑举动。
  新医改刚刚开始,杂音即已出现,意图也很明显,其目的就是为了医改能“适时”变向,趋向原有利益方,这无疑与新医改的还利于民的“公益性”背道而驰。“巨亏论”,这不是一个好的动向,理应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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