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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鱼儿飞

征集令:关于最新发布的10项卫生行业标准您有什么疑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准备慢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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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粗粗的读了一遍新规范,还没捊清,希望老师们能早点出新老版本对比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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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谢谢老师的分享,正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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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收藏,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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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重新学习了,做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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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规范、标准颁布前后,通过讨论,能够激发学习兴趣,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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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接地气,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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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所有引用文件都搬出来才能看得懂,有的文件要到网上去找,譬如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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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还没有开始学习,期待老师们的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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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问题整理分享!这样会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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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新规范和老规范以表单的形式逐一对比,就会很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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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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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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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收藏,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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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未认真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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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 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能每天监测吗?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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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 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 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而基层医院的规范要求是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等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两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原来规定更明确,容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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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7.7.4: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胺盐类、氯已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2012年《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附录A.7.2.2: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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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是按照基层医院规范要求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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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分享,下载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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