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卫健委有规定的,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目标值是必须要达到的。
比如:
医院感染发病(例次)率: ≤10%,《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2016 年版)》
医院感染现患(例次)率: ≤10%《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
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10%《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 (2016 年版)》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60%,口腔医院≤70%,肿瘤医院≤40%,精神病医院≤5%
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 ≥50%
医院感染诊断相关病原学送检率不低于90%。
联合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率应达到100%。
三级医院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 ≤1.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
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30%
2.医院如果已经达到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目标值,医院可以根据自己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高于国家卫健委规定目标值。
可以根据自己医院2022~2024年三年的监测数据计算出2025年的目标值。
3.医院有一个总目标值,比如: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1.5%,但各科室的目标值是不一样的,要根据手术科室的特点制定各科室的目标值。
4.有些目标值是医院总目标值和科室目标值是一样的,比如: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医院感染诊断相关病原学送检率、联合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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