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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禁止针帽回套在针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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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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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本规定在哪个规范上,哪位老师知道的,请赐教!急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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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2009年发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6.4.7.1条有规定:处理针具时应小心谨慎,禁止毁型、磨尖和双手回套针帽或更换。  2015年的 《阻断院感注射传播,让注射更安全》专项工作指导方案,也有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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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原则,安全注射6.4.8职业安全一般操作规程:c)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禁止双手回套针冒,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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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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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帽是严厉禁止的,在以废除的感染管理办法(试行)上也有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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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我也不记得哪个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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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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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上也有:(十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落实防止锐器伤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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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们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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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回复,规范上写的是“禁止双手回套针冒”,不是禁止回套针冒。
应该是不建议回套针冒。禁止双手回套针冒,如有需要,可以单手回套针冒。
这样理解对吗?

点评

对,完全正确  发表于 2016-10-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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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10-13 12:01
看了大家的回复,规范上写的是“禁止双手回套针冒”,不是禁止回套针冒。
应该是不建议回套针冒。禁止双手 ...

同意老师的观点,禁止双手回套针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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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大家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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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十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落实防止锐器伤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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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阻断院感注射传播,让注射更安全(2015-2018年)》专项工作指导方案:(二)锐器伤防护方面
1.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2.禁止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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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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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双手回套针帽。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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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10-13 12:01
看了大家的回复,规范上写的是“禁止双手回套针冒”,不是禁止回套针冒。
应该是不建议回套针冒。禁止双手 ...

同意老师的观点,禁止双手回套针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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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现有厂家生产的注射器可自行回吸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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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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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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