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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赛场] 【北京融通】RTONG月赛(6月)——锐器盒使用是否可以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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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焚膏继晷 于 2015-6-15 10:56 编辑

1.png
辩题:锐器盒使用是否可以超过48小时

正方:可以
反方:不可以


正方反方
smoothwolf白衣飘飘
华夏第一村电子眼
橡皮娃娃青木
紫藤花园xiesq999
良龙马动飞扬
快乐无限dufengxia
一叶兰123456八零猴
bagsun吕庆排
那颜




辩论赛活动规则(201506修订版)

1,每月开展一次辩论赛,每月辩题以论坛投票结果为准;

2,会员报名时不得选择正反方,正反方随机选择;

3,开题后24h内双方辩手发表观点,不得驳斥对方论点,否则删帖。如果辩手发表观点与己方队员重复,视为无效,并“警告”标记,并在优秀辩手评选环节中作为备注。但可以对己方队员的某项论点进行补充并注明。

4,开题后第二天暂停辩论,由主持人对双方论点进行小结;第三和第四天根据主持人的总结进行自由辩论

5,第五天暂停辩论,由主持人再次对双方辩论内容进行小结;最后一天双方提交结题发言。

6,优秀辩手延续投票评选规则,投票结果仅供参考,优秀辩手名单最终由本板块版主、管理员和企业共同讨论决定。

7,以上规则自2015年6月份辩论赛正式执行。



本场辩论赛奖品由北京融通公司提供。


结束时间: 2015-6-24 11:00

正方观点 (6)

锐器盒使用可以超过48小时

VS
反方观点 (7)

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5-6-1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拙凌 于 2015-6-15 13:59 编辑

反方观点: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理由:
1、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2、如果锐器盒做不到日产日清,影响室内的空气,增加感染风险,因为锐器盒内粘附在锐器上的血液、体液干后可形成粉尘微粒,随着空气的流动而随风飞扬。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三章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4、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如果锐器盒使用超过48小时,有受法律责任的风险,所以还是按规定执行吧!



提供节资办法:
1、各科室根据产出锐器量的多少来配备相对应的锐器盒(容器的大小、功能),既可节约成本,又能做到日产日清。
2、建议医院跟生产企业直接供货签约,降低成本。生产企业出来的锐器盒价格本不高,到医院价格高,因为没有直接跟生产企业去订货,一些都是二道贩子,无意中提高了成本。
3、建议医院跟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签订合同时,要求处理中心免费提供一次性使用的锐器盒,节约成本,提升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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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观点: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按国家要求,规定在24小时内必须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在48小时内彻底安全焚化。   
利器盒技术要求   
1 .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   
2 .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损伤性废物时,利器盒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3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淡黄,颜色应符合GB/T 3181 中Y06 的要求。利器盒侧面明显处应印警示标志,警告语为“警告!损伤性废物”。   
4. 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2m 高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 次,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5. 利器盒的规格尺寸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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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吕庆排 于 2015-6-19 08:46 编辑

反方观点: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理由:
1.能有效避免锐器盒内外的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造成交叉感染或污染。
   细菌生长速度很快,一般细菌约20min分裂一次。大肠埃希菌20-30分钟繁殖一代;结核杆菌18-20小时繁殖一代。若按此速 度计算,一个细胞经7h可繁殖到约200万个,10h后可达10亿以上,细菌群体将庞大 到难以想象的程度。
2.降低或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及发生率,使用时间越长,里面盛装的锐器会越多,如果在医疗护理诊疗活动不小心打翻,那锐器就可能扎伤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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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
利器盒内是损伤性废物,也是医疗废物的一种啊,你设计再安全,密封性再好,也要执行国家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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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观点:利器盒使用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1、法规已经规定不能超过48小时。
2、锐器伤职业暴露后的感染率与锐器上的含菌量成正比关系,因此减少废弃的锐器存放时间,可控制职业暴露后的感染率。
3、存放时间较长的污染物产生的气溶胶的含菌量会大大增加,使环境污染加重,造成更严重的危害。
4、气温和湿度较高的环境,超过48小时后利器盒内会产生异味,不利于工作。
5、利器盒的使用个别特殊情况有一定理由可超过48小时,但必定是极少情况,为便于统一管理,规定使用时间不超过48小时是合理,并有利于管理、落实和督查的。反之,不规定48小时又能规定多少小时,还是任由随意存放?


       回想十年、二十年前,我们现在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在当初是被反复使用的,随着大家认识的转变,技术的提高,我们现在将它们一次性使用了。利器盒使用时间超过48小时的主要原因是成本问题,选用再生材料制作大小、形状适宜的利器盒,降低利器盒的生产成本,并充分回收利器盒内的可再生材料,降低利器盒的使用成本,及时更换利器盒将不是问题。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在不永的将来,我们全社会都会对利器盒使用超过48小时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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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电子眼 于 2015-6-15 23:41 编辑

补充意见:
厂家生产的利器盒有大大小小不同的规格型号供选择,利器产生量少的科室可以使用小的就行了。
中国医院协会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学术年会杜凤芹等发表论文对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了探讨,表明在临床实践中发现每天治疗室产生大量的玻璃安瓿类废物,50张床的科室平均每天使用专用 利器盒4-5个。http://www.doc88.com/p-1156130963298.html
中国医院感染学杂志2013年第2期:普外科损伤性废物管理成效中,也得出了“规范操作行为可减少损伤性医疗废物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的结论。


文档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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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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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观点,利器盒使用不能超过48小时。第一,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医疗废物的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利器盒属于医疗废物暂存的包装容器,当然不得超过48小时。第二,从各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各医院按照国家制定了本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基本都高于国家标准,在回收医疗废物方面,大都要求医疗废物是日产日清,统计回收量。医疗利器盒当然也要回收。第三,从设置利器盒的作用来看,利器盒是暂存利器的容器,如果使用时间超过暂存时间,容易导致医疗废物的回收堆积,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医疗废物的丢失,甚至造成医务人员的二次伤害。第四,利器盒和医疗废物回收袋基本是配套使用的,在回收非利器医疗废物时,医疗利器的量基本和非利器量达到持平和饱和,不存在浪费问题,并且可以领用不同型号的利器盒来满足节约,要不然,利器盒也有不同容积就为满足不同医疗利器的产量需求,并为之量身定制,更好的适应国家的法律法规,从科学的角度来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杜绝隐患和一些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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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衣飘飘 于 2015-6-16 10:36 编辑

补充:
反方观点: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引用一家锐器盒生产厂家的商品说明书:
商品说明书
药品成分: 产品采用新聚丙烯料,不含PVC,具有方便、安全、无毒,耐穿刺,不渗漏,易于高温焚烧
适应症: 1. 可收集注射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物品的针头;2. 收集医用小玻璃制品、各类刀片、头皮针、缝合针等锐器;3. 收集带血的整副注射器、输血器等接触血液的医用器材;4. 产品采用新聚丙烯料,不含PVC,具有方便、安全、无毒,耐穿刺,不渗漏,易于高温焚烧。封闭后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打开。5. 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按国家要求,规定在24小时内必须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在48小时内彻底安全焚化。
所以,锐器盒的使用时间必须按厂家的说明书操作,必须执行国家的相关性规范,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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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八零猴 于 2015-6-16 09:54 编辑

反方观点,利器盒在使用初衷是为了区分利器和非利器的医疗废物容器,在使用方面是普通非利器医疗废物的延伸,同时对生产利器盒的厂家也有了相应的文件约束,在利器盒的选用上面,在阿里巴巴的采购平台上,经过认证的利器盒生产厂家多达1000多个,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市,在利器盒的外观和形状方面,有原型的,医院比较通用,有方形的,有条型的,大部分容积从1L—15L均可以采购到,科室可以按照经验量来采购不同型号的利器盒,产量小的可以上报招标1-2个小容积型号,产量大的招标一两种大的,总之,是可以做到科室日产日清和暂存不超过48小时,并且不浪费。
QQ图片2015061609592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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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6-16 09:03
科室锐器盒的使用是可以超过48小时r的。锐器盒容量达3/4时做有效封口,在科室内日产日清,专人收集交医废暂 ...

辩论赛活动规则(201506修订版)
3,开题后24h内双方辩手发表观点,不得驳斥对方论点,否则删帖。如果辩手发表观点与己方队员重复,视为无效,并“警告”标记,并在优秀辩手评选环节中作为备注。但可以对己方队员的某项论点进行补充并注明。

点评

已经删帖,并且警告和备注了。  发表于 2015-6-16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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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兰123456 发表于 2015-6-15 11:18
理由:减少资源浪费,保护地球家园
锐器盒使用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应该源于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两天的要求。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一叶兰123456,5#观点,“如果要求日产损伤性废物较少的科室48小时上交锐器盒,则会造成资源浪费,极不符合医疗废物减量化的理念。”一篇来自国外文献的报道:Despite the increased cost of the sharps container, savings of prevented needlestick injuries represented a total cost savings to the medical center of more than $62,000 a year.;;This experience is an example of real-life implementation--and the problems institutions may have to overcome before success can be realized.尽管锐器盒的成本增加,医疗中心由于正确使用锐器盒并及时处理防止针刺伤,节约总成本一年超过62000美元The Joint Commission journal on quality improvement., 2002, Vol.28 (7), pp.410-4,<Reducing sharps injuries among health care workers: a sharps container quality improvement project.>
因此不存在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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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6-16 09:03
科室锐器盒的使用是可以超过48小时r的。锐器盒容量达3/4时做有效封口,在科室内日产日清,专人收集交医废暂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良龙马—17#
如果按照正方所说的只要达到3/4 标识线就可以,可以超过48小时,与使用时间无关。锐器盒外盒身的 3/4 标识线,意义为提醒锐器废物达到锐器盒容量的 3/4 时应及时封口在调查中发现,<广州市部分医疗机构锐器盒使用情况调查>中发现:
不少医疗机构锐器盒的 3/4 标识线并不正确, 标志处应是 4/5 容积。而且锐器盒的盒身非透明,使用者较难判断锐器废物是否已经达到 3/4 的容量,容易出现锐器废物过满情况,封箱时发生锐器伤。
注意,真正的48小时规定,是指“医疗废物贮存地”,而不是产生地。应该有区别的。严格讲,在科室放置48小时,到贮存地被转运拉走,就不止48小时了。48小时和3/4满的规定,应该是“先到先行”的处理原则。就像汽车的保养维护一个道理。例如要求行驶5000公里或使用半年大检一次,表示哪个时间先到,就按哪个时间执行。

建议:改良现行锐器盒,选用透明或半透明的不含聚氯乙烯(PVC)的塑料制作,有利于使用者目测废物是否到达 3/4 标识线,及时对锐器盒进行封口处理。锐器盒外盒身可增加手柄,这样可避免在移动、搬运锐器盒时与之直接接触。对于锐器盒的容量设计,医疗机构应做好实地调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订制锐器盒,如在门诊输液区应放置容量较大的锐器盒,在治疗车、治疗盘上应放置较小的锐器盒以方便携带,针灸科的锐器盒容量可较其他科室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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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电子眼 于 2015-6-17 13:26 编辑
橡皮娃娃 发表于 2015-6-16 09:50
利器盒使用可以超过48小时。
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说明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 ...


大家好,我是反方选手,针对正方21#橡皮娃娃观点答辩:
对方观点: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说明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是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但是并没有要求利器盒使用时间。
2、不同科室产生的利器数量不同,当然我们可以选择不同规格的利器盒,但是如果最小规格的利器盒48小时内产生的量也不足3/4,如果更换,岂不是浪费资源;同时,如果因为产生的利器量不足,不设置利器盒,增加转运环节,增加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性。
3、利器盒的使用一是贮存利器,二是避免利器伤,一味地强调使用时间,增加成本,造成医务人员使用利器盒的依从性不高。

我方认为:
1、正是这段话,已经对容器做了使用说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难道损伤性废物就不是医疗废物了吗?放在利器盒里不叫暂时贮存吗?所以,我们认为,所有医疗废物(包括损伤性废物)都应该遵守这个规定。
2、中国医院协会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学术年会杜凤芹等发表论文对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了探讨,表明在临床实践中发现每天治疗室产生大量的玻璃安瓿类废物,50张床的科室平均每天使用专用 利器盒4-5个。http://www.doc88.com/p-1156130963298.html
利器的概念,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损伤性废物包括(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凡是能刺伤人的都应该放进利器盒里,比如输液用的头皮针、穿刺针等,算起来量也不少呀!就算不到3/4,如果不换的话,污染持续存在,盖盖不严(实际查看下临床中有几人能做到每次盖严)气溶胶对医务人员、对环境也造成危害。难道你会因为那一点点经济上的节约不顾医务人员的健康吗?对于你后面提的不设利器盒增加职业暴露的危险性,我方认为完全正确,为了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暴露,不仅要使用利器盒,还要按规定使用利器盒。
中国医院感染学杂志2013年第2期:普外科损伤性废物管理成效中,也得出了“规范操作行为可减少损伤性医疗废物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的结论。
3、不强调使用时间,要规范作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医务人员使用利器盒的依从性是靠节约成本养成吗?那只能说明你监管不到位。利器盒上都有一个日期,如果说可以超过48小时,直至3/4满,那就取消这个日期好了,你觉得合适吗?如果一个科室半个月都到不了3/4,就一直将那样放着吗?冬天还好说,夏季呢?借口节约就可以置相关规定于不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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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兰123456 发表于 2015-6-17 12:52
对方辩友吕庆排3#提到"利器盒……在48小时内彻底焚化”,使我想起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医院使用焚烧炉焚 ...

对方辩友您好,针对正方31#提出的医院使用焚烧炉焚烧医疗废物的场景:黑烟滚滚,恶臭扑鼻。周围居民不堪其扰.....,我方认为目前全国各大医院基本上告别了自己医院使用焚烧炉的问题,统一交有市环保局处理,《医疗废物焚烧过程应用基础研究》 昆明理工大学, 冶金能源工程, 2006, 博士
目前,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主要有消毒灭菌法、卫生填埋法和焚烧法三种处理方法,而焚烧法具有杀毒灭菌彻底、减容率高、处理量大、稳定性好等优点,是当前我国医疗废物处理的首选方法。针对中小城市医疗废物产量小、分散广的特点,本课题组结合国外先进技术及发展趋势,提出了“集成式医疗废物焚烧技术”,并针对1.5t/d集成式医疗废物焚烧炉进行了数值模拟。结果表明:集成式医疗废物焚烧装置的灰渣和烟气的排放达到了清洁排放的要求,实现了清洁排放。环境负荷评价可以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管理、焚烧等过程进行评价,从而设计、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医疗废物管理与焚烧方式,并对医疗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焚烧医疗废物可以在短时间内将病毒病菌彻底杀死,实现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减轻了医疗废物的环境负荷;同时,焚烧医疗废物还可以回收利用热量,实现医疗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因此,我方认为锐器盒使用时间的长短与是否进行焚烧及产生的环境影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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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木 于 2015-6-17 15:36 编辑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对方辩友“一叶兰123456”29#、31#和32#的辩论,
1、资源浪费
2、利器盒的焚烧;
3、遵守盛装3/4的原则,不小心打翻与盛装是否超过48小时无关

我方认为:
1、资源浪费是相对的,资源使用产生的效益大于它的成本就不算是浪费。我方已提供利器盒使用时间超过48小时会增加总成本的依据。
2、对方辩友只说了利器盒的处置方法,并未对我方观点“利器盒使用时间不超过48小时”提出反对。
3、对方辩友在混淆视听,我方辩友的观点是“降低或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及发生率,使用时间越长,里面盛装的锐器会越多,如果在医疗护理诊疗活动不小心打翻,那锐器就可能扎伤医务人员”,我方辩友并未提到“不小心打翻”与时间有何关系,而是不小心打翻后职业暴露发生率与存放时间的关系,所以请对方辩友不要将“降低或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及发生率”这句话删除。
试想,同样是打翻,以存放时间48小时为界,存放时间小于48小时发生职业暴后露的感染发生率肯定高于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
利器盒使用超过48小时,随着时间的延长,锐器数量必定会随之增加,打翻后造成职业暴露的风险和发生率之然增加。
因为我方认为利器盒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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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反方:锐器盒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针对正方辩手【那颜】28#的观点

正方观点2: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这只是一个厂商的一个产品,只是企业标准,不是国家规定,不可以偏概全。不能代表所有的,这个产品只能用48小时,完全可设计另一个超过48小时的产品,这只是技术问题。
我方观点:锐器盒的设计厂商已充分考虑到使用时限这一问题,之所以设计不同型号、不同尺寸的锐器盒,就是为了让临床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选择合适型号的锐器盒(盛装3/4满)并在规定48小时内正确使用及更换、交接。
此点充分证明锐器盒的规范使用不可以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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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smoothwolf 发表于 2015-6-17 15:31
看到了大家的观点,觉得都有道理,下面我来假设下:如果一个利器盒48小时了,只收集了一个注射针头,是不是 ...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对方辩友“smoothwolf ”35#的辩论,

对方辩手的假设“一个利器盒48小时了,只收集了一个注射针头”应该是成立的,但一个科室不可能48小时只收集一个注射针头或一件利器,如果要将针头混入普通医疗垃圾,更可以接受将这一个针头转移到另一个相对集中的利器盒内。这是管理和意识的问题,不是48小时的问题。
科室病种单纯,不代表这些病人没有传染性或感染性疾病,中国人10个里面就有1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外加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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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衣飘飘 于 2015-6-18 11:39 编辑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
针对正方28楼、29楼提出的反对论点,我方辩手已经在6楼、26楼、34楼、36楼均有相应的理论支持,个人觉得反对无效!
另外:作为院感人员,必须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节约资源固然重要,但应有一定的底线,国家制定的规范,都有一定的循证依据,并不是拍脑袋凭空想像出来的,28楼老师说的锐器盒存放地点空间大问题,觉得做过临床的人都知道锐器盒一般都存放在处置室、治疗车等地方,空间能大吗?而且我们的医务人员会经常地接触锐器盒,比如分离针头、放入锐器等操作,随着存放时间的延长,微生物的不断生长,感染的风险也随着加大。至于老师说的生产厂家说明书的问题,厂家的说明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是老师所说的那长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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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smoothwolf 发表于 2015-6-17 15:31
看到了大家的观点,觉得都有道理,下面我来假设下:如果一个利器盒48小时了,只收集了一个注射针头,是不是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
针对35#smoothwolf 老师的观点,觉得这并不是锐器盒使用48小时的问题,应该是该科管理人员的意识问题,没有慎独精神和标准预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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