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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赛场] 【2016年12月辩论赛】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还是临床医生进行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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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田田~ 于 2016-12-13 09:04 编辑

辩题】: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还是临床医生进行确诊?
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

【立场设定】:
正方:
感控专职人员(感染办工作人员)确诊
反方: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为了辩论赛顺利进行,再次强调一下辩论赛规则,请大家仔细阅读,不要犯规哦

1 破题立论(D1)
    本阶段中双方辩手发表观点,每位辩手只能发言一次
    注意:(1)不得驳斥对方论点;(2)发表的观点不能与己方重复
2 总结论点(D2)
    第二天暂停发言,由主持人对双方论点进行小结
3 攻辩阶段(D3)
    双方各选派一个代表,根据对方破题立论的观点,进行提问,每方可以提问三个问题。每方根据对方提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回答,每个人对每个问题回答的次数≤1次
【注意】:每组第一个问题须在此阶段开始后4个小时内提出,第二个问题须在之后的8个小时内提出,第三个问题须在之后的12个小时内提出(例如,攻辩9:00开始,第一个问题须在13:00前提出,第二个问题须在17:00前提出,第三个问题须在21:00前提出);相应的回答,需要在问题提出后4小时内回答。超时提问或回答,均不计入比赛
4 自由辩论(D4)
    根据主持人的总结、攻辩阶段的问答,双方进行自由辩论。每一个人可以针对对方破题立论、自由辩论的观点进行反驳。
5 总结陈词(D6)
    最后在主持人通知下,双方各指派一人提交结题发言。
评选优秀辩手
    评奖原则:(1)论点清晰;(2)论据充分,能够引用循证文献作为论据支持论点,且具有逻辑;(3)没有发生违规情况。
【注意事项】各位辩手在辩论全程,一旦发帖,不可以再次编辑,进行修改

【分组公示】
QQ截图20161212123222.png


结束时间: 2016-12-19 20:30 裁判: 田田~

正方观点 (35)

由感控专职人员(感染办工作人员)确诊

VS
反方观点 (68)

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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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临床问题篇   
1. 虽然医生报告医院感染的意识有所提高,但医院感染诊断是医院质量管理的负面指标,漏报现象较多。
2. 何谓漏报率呢?《医院感染监测质量控制指标集》对其报告主体明确定义为临床医师。多篇文献报道,加强干预措施或采用信息化手段可降低医院感染的漏报率及非专职人员对院感上保存在漏报错报,对医院感染控制不利,这充分说明临床医师在对医院感染病例的重视程度上仍然存在不足,而能否及时发现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是避免医院感染暴发的重要前提,这也从侧面表明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确诊较好。
参考文献:
赵会杰、王力红  张京利 《应用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降低医院感染漏报率》
期刊: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年第21期
齐辉《医院感染病例错报的调查》
刊名:中国误诊学杂志 2009年 6月第 9卷第 18期  Chin J Mis diag n, Jun 2009 V ol 9 No. 18
卢美珠 《加强管理提高院感病例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刊名:【医院感染控制】
李天荣《108 例院感病例漏报原因调查统计分析》刊名: 文章编号:1004-4337(2008)02-0200-02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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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规避风险篇
1.在越来越严峻的医患关系大环境下,临床医护人员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本能会对自己治下患者发生的院内感染产生抗拒心态,从而不愿对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确诊,该现象特别在骨科、眼科、脑科等术后感染后果严重科室表现突出。为避免上述不规范行为,应由感控专职人员对院感病例进行确诊。
2.临床确诊院内感染病例主观性影响较大:一方面,临床医生往往会考虑到医院考核、医术面子等方面的因素,不愿意确诊一些医院感染病例,或往往更多找客观因素等等,导致院感病例确诊的疏漏,进而增加医院感染暴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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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优势篇
    韩愈在《师说》中说过,“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我国的院感起步较晚,至今未能成立独立的学科,院内感染诊断并未列入医学院校课程范围,目前使用的诊断标准仍是2001年版,标准粗糙,临床医生不易掌握,加之一线工作繁忙,每天疲于应对,无睱细细研读《院内感染诊断标准》;而专职人员立足专业,每日围绕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掌握院感前沿最新知识,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求知解惑,对于确诊感染病例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由专职人员来确诊感染病例,省下临床一线花心思研究 “是与不是院内感染“的精力,使一线同志能更加专心的钻研业务,也体现了职能科室(院感科)为临床一线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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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正方
我方的论点是: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优势篇
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在上岗之前都进行规范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上岗证,对医院感染诊断的集中培训更是其中的必须项目,而且每年的继续教育中,对医院感染诊断的学习也是囊括其中,可见感控专职人员对医院感染诊断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并且不断更新知识,加之日常工作中的频繁使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感控专职人员对医院感染诊断更具备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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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临床问题篇
临床医生对疾病诊断和院感诊断易混淆:

1)院感诊断标准和临床疾病的诊断标准略有差异,我国院感起步较晚,直到现在都未能成立一个独立的学科,能在医学生大学期间作为一门课程予以教授,进入临床后短暂的岗前培训根本无法让一个医生准确进行院感的判断。
2)未能规范进行微生物学检测,或者需要经验性调整抗生素时,部分医生倾向于上报一次医院感染作为调整或升级抗生素的理由之一,即为了使用抗菌药物而过度诊断的现象一直存在,此行为左右了医生对院感的判断。不利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也影响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报告的院感数据是不准确的,必须由院感专职人员进一步确诊。由院感专职人员诊断医院感染病例,有利于全面掌握医院感染情况,及时发现相关危险因素,从而实施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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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版主老师和各位辩友早上好!
      我是正方yuanyanting,我方的观点是“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确诊?”,依据有五;
    第一:医院感染的定义来自于200版主老师和各位辩友早上好!
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8 号《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第二:诊断标准的制定来源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第三、有谁诊断:《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四、诊断实施具体事例:在《2016年全国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计划书》六、调查方法
1、人员与分工
管理医院感染的科室负责整个调查的实施工作。至少按每50张床位配备1名调查人员,调查人员由医院感染控制专职人员和各病区主治及以上医师组成。3~4名调查人员为一组,所有临床调查人员随机分配到每一小组,由医院感染控制专职人员任组长(医院感染控制专职人员不够,可将临床科室的调查分批进行,每个科室只查一天),每组负责调查3~4个病房。每调查小组随机分配调查区域,调查前统一培训。实际有专职人员最后确定诊断。
3、调查程序
5)床旁调查结果应与病历调查结果相结合,按诊断标准确定是否为感染,再确定是医院感染还是社区感染。如有诊断疑问,小组讨论后,组长(专职人员)确定。 抗菌药物使用目的不明确者,可询问病房主管医生。
第五、临床诊断范围较广,医院感染诊断范围较窄,如论坛中的帖子:求助:无发热、仅咽部充血血象高可以作为院感上报吗?回帖认为临床诊断与医院感染诊断有区别,临床诊断不一定符合院感诊断标准。
   小结:《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了医院感染的定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之一为制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为对存在的医院感染进行诊断;《2016年全国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计划书》明确规定由医院感染控制专职人员任调查小组组长,由专职人员最后确定诊断;在临床实际工作中,临床诊断与医院感染诊断包括范围有区别。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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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反方,此贴违规。请您及时加入QQ群571979385,参与小组讨论,谢谢!  发表于 2016-12-1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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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老师和各位辩友早上好!
我是反方yuanyanting,我方的观点是“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依据有三:
1、医院感染的诊断怎样作出?
     卫医发[2001]2号文件给出答案: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附件: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要求: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2、临床诊断有谁作出?
   由 欧阳钦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诊断学》及  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 临床诊断学》(第九版)给出答案:
一、临床诊断是指医生给病人检查疾病. 并对病人疾病的 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以此作为制定治疗方案的方法和途径。
  二、  通过正确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是随后合理运用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的基础。病史就是患者自述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而体格检查反映的体征则是异常的解剖和生理表现。症状和体征构成了患者的临床表现。医师再通过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据此进行临床诊断。通过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他们初步判定患者的病理生理情况,并提出可能的临床诊断,再通过进一步检查进行排查并确诊,即鉴别诊断的过程。3、谁给医生诊断的权力?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给出答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小结:《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应按临床诊断报告,临床医生根据国家规定学习并掌握了为患者进行临床诊断的能力,执业医师法赋予了临床医生进行临床诊断的权力。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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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进行确诊
理由如下:地方规范篇
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八条
(一)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报告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见附件)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上报病例进行核实,并与临床医师、护士共同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由此可见,医院感染病例应由感控专职人员进行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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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职责、规范篇: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之一是“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 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这就说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专职人员是院内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掌控者和指导者,无论制度的制定还是防控工作的指导必然依赖准确的监测数据,当然也就包括最最基本的一项内容:院感病例的确诊。实际工作中,为了获取准确的监测数据,全院综合性院感的确诊模式均是临床医师上报院感病例后由院感专职人员审阅病历并结合患者病情,进行院感的确诊或排除,目标性监测更是主动监测高危因素患者,由院感专职人员及时发现新发感染并确诊院感。无论任何监测,均是由专职人员进行院感的确诊。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是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而《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4.32亦指出医疗机构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医院感染暴发管理工作机制。而在调查环节,第一步即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需要在了解包括可疑感染源、可疑感染病原体、可疑传播方式或途径等信息并分析聚集性病例的发病特点,然后才是结合病例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核实病例诊断。我们都知道临床科室往往是分不同治疗组,各组只了解本组患者病情,且组间往往无病情交流,而院感专职人员负责监测全院所有预警患者,对上述核实诊断前信息能及时获取,有利于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疑似暴发,故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专职人员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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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老师和各位辩友早上好!
我是反方yuanyanting,我方的观点是“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依据有三:
1、医院感染的诊断怎样作出?
     卫医发[2001]2号文件给出答案: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附件: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要求: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
   2、临床诊断有谁作出?
   由 欧阳钦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诊断学》及  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 临床诊断学》(第九版)给出答案:
一、临床诊断是指医生给病人检查疾病. 并对病人疾病的 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以此作为制定治疗方案的方法和途径。
  二、  通过正确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是随后合理运用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的基础。病史就是患者自述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而体格检查反映的体征则是异常的解剖和生理表现。症状和体征构成了患者的临床表现。医师再通过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据此进行临床诊断。通过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他们初步判定患者的病理生理情况,并提出可能的临床诊断,再通过进一步检查进行排查并确诊,即鉴别诊断的过程。3、谁给医生诊断的权力?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给出答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小结:《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应按临床诊断报告,临床医生根据国家规定学习并掌握了为患者进行临床诊断的能力,执业医师法赋予了临床医生进行临床诊断的权力。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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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立论阶段,每个人最多只能发言(发帖)一次,以您第一次发言为准,此贴违规,请您理解(详细规则请阅读本主题1楼),谢谢!  发表于 2016-12-1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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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田田老师您好!因为第一次参加,对操作步骤不了解,在未看到分组公示时点了正方,麻烦老师将多余的帖子删去,将我调入反方阵营。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点评

好,请您加入QQ群  发表于 2016-12-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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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辩友大家好: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理由如下:规范篇 职责、
1.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3月31日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明确包括“医院感染(例次)发病率、现患率、漏报率”以及更为具体的“I类切口感染率、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病率、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发病率”,以及WS/T312-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中要求开展的“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都是针对医院感染管理科要求的,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都是要确定哪些是范围内感染病例,这些感染病例的确认当然还是要依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这也说明,感控专职人员是《标准》的院内最终掌控者。
2. 卫计委发布的(2015版)《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明确提到“漏报率”的控制,既然由我们专职人员控制漏报率,当然就要知道哪些是漏报病例,漏报病例的筛查还是要依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说明只有专职人员才有院内感染病例的最终确认权。综上所述从国家层面认可医院感染是一个专业,并且制定统一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标准。让感控专职人员做医院感染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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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好,本人作为正方辩手,现将论据以鱼骨图形式进行展示,请论坛辩友查看,谢谢
论据.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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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12-15 11:39
我是反方代表﹏☆.静雨轩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

是  正方代表扬帆启航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由感染专职人员确诊
      针对静雨轩论点作第一个提问 :    由此可见上报前需要先确诊是否符合上报的定义,所以反方的观点认为,凡是上报的都是已经确诊过的,完全正确的,不存在错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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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正方辩手灯火斓珊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针对26楼反方问题回答 :
   对方辩手,请不要断章取义,我方3楼表述的论点是依据临床瞒报、漏报现象提出的,不是要由专职人员代替医生行使诊断权利,而是基于卫计委发布的(2015版)《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明确提到“漏报率”的控制,既然由专职人员控制漏报率,当然就要知道哪些是漏报病例,漏报病例的筛查还是要依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说明只有专职人员才有院内感染病例的最终确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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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加入反方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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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辩友你好:
我是正方代表扬帆起航,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专职人员确诊
针对反方论点进行第二次提问:
反方多位老师(11楼、14楼、15楼、18楼)的论据中均列举出“临床诊断或诊断资格”,而本次辩论主题为“医院感染病例的确诊究竟是由谁来主导”,所以反方老师认为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就是医院感染病例的确诊,即“诊断=确诊”,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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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12-15 11:39
我是反方代表﹏☆.静雨轩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医生(患者的主管医生)确诊
       ...

反方辩友你好!
我方论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针对老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我方3楼老师观点中并未见到任何涉及院感专职人员代替医生行使诊断权利一说哦;

       其次,请反方老师注意,本次辩论的核心为医院感染病例的确诊工作该有谁负责,并非芳芳老师所述诊断权利,在者,老师所说诊断权利是指什么?是所有疾病的诊断?还是我们辩论主题——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
       最后,我方论点乃院感病例确诊应由院感专职人员负责,而非否定临床医生临床诊断的作用,诊断和确诊应当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反方老师围绕诊断权利是否有偷换概念之嫌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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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正方辩手jumping
我方观点:医院感染病例应由院感专职人员确诊
针对32楼反方问题回答 :
   对方辩手,新华字典对“发言权”的注解为“说话或发表意见的权利”,诊断即是对病人病情发表意见的一种形式,由此可见发言权的外延包括诊断权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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