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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拙凌

[正式赛场] 【万金兆元】2016年1月赛——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有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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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0 编辑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11:01
对方辩友,您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什么是职业暴露的确切定义呀!门诊抽血不执行手卫生叫职业暴露吗?


反驳187楼:门诊抽血就是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呀,会带来职业伤害如锐器损伤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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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1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03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70#进行反驳:
贵方辩友不断的强调各类法律法规,当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


反驳190楼:‘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没有对依从性进行要求“与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有何相干?不会您认为,所谓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就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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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1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52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69#进行辩论:
不知该辩友是在什么文献报道上看见的HIV和HBV能够在 ...


反驳197楼:经血液传播不能通过接触传播?好好想想:一个被有经血传播疾病的患者的抽血的针刺伤了,咋办?是否有感染风险?是否有经血传播疾病感染的风险?是接触感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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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2 编辑
红衣主教章鱼 发表于 2016-1-22 11:57
我是反方辩手,补充xiesq999 老师的观点,抽血不造成交叉感染的关键点是:所使用的针具合格,严格一人一针 ...


反驳201楼:既然您认为,“是否严格执行手卫生与此关系不大”,我想问问,关系不大?那您承认有关系吧。关系大小的依据又是什么?愿闻其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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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2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58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76#进行辩论:
正方辩手提出我方辩手提供的调查报告“亲,你那个调 ...


反驳203楼:法律规范是一些文字文章可以同日而语,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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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3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2:01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86#进行辩论:
贵方辩友提出“我们可以通过增加窗口,弹性排班等方 ...


反驳205楼:我们正是这样不断地持续改进地提高工作效率的。您是如何搞好工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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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3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2:09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202#进行辩论:
正方辩友说的对“依从性低不是不执行的理由,而是积 ...


反驳207楼:不能做到100%就要取消?!太武断了,这样能搞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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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佳蕙淼淼 于 2016-1-22 15:30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2:18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198#进行辩论:
按照对方辩友的思维存在就是合理的,那么现在还有那 ...


反驳208楼:任何一件事物的存在自有存在的道理。医闹也是一样,因为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吧,现在,国家不是已经立法了吗?许多不正常的医闹不是绳之以法了吗?至于文章、杂志的存在和对科学的阐述是否相对应,这里我觉得是个概率问题,更多是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此类问题。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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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niujialan 发表于 2016-1-22 13:44
您的问题如何解决看病难不是今天辩论的主题。您的本意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忙,可以成为不做手卫生的理由 ...

针对225楼:
对方辩友,您承认做好无菌技术操作即可,那么咱们来复习一下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无菌技术前,操作者应戴好帽子、口罩并实施规范的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2.进行无菌技术操作的环境应清洁、宽敞,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卫生等达到有关管理规定的指标要求。
3.实施无菌技术操作必须使用无菌物品。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
也应该手卫生吧?
外科医师那么忙还坚持手卫生,患者也愿意等,说明他们坚持原则,这已经常态化。门诊抽血手卫生依从性很低,说明大家意识不强,需要加大培训,提高依从性才对。有规范约束尚且如此,如果我们取消了这部分人的手卫生要求,怂恿了不规范的行为,将错误的行为合法化,没有了规范的约束,岂不是助纣为虐,长期下去,后果是相当可怕的。

当我们的患者得知手卫生的意义之后,相信他们也会同等待手术一样,是愿意等的。相反,等公众的保护意识提高了,如果不做手卫生,恐怕还真会引发纠纷呢!医生不洗手,患者不付款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千万不可低估了公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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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4 编辑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6-1-22 14:23
针对225楼:
对方辩友,您承认做好无菌技术操作即可,那么咱们来复习一下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无菌技 ...


如此美好的未来,我真不明白,对方辩友还质疑什么?我们要加油晒,相信他们一定会经过这次辩论而理解了许多,也会为他们解惑许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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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弯弯的月亮 于 2016-1-22 14:45 编辑
niujialan 发表于 2016-1-22 13:52
老师:规范一定要执行!但今天讨论的题目是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有无必要!
   因此,我们如何执行规 ...


我是正方,剑指227楼的观点
      你说的这句“既然门诊化验抽血时的危险性与手卫生之间关系没有循征依据”请问你的依据是什么?
你还说“规范一定要执行”难道门诊采血不进行手卫生是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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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1-22 15:25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4:46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友209#进行辩论:
对方辩友说的很对“规范能否行得通有木有必要执行是 ...


驳237楼:反方辩手,你好!“目前每个门诊抽血都必须进行手卫生的规定已经行不通”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呵呵!科学的是可以通过不断改进来完善和提高的。手卫生相关规范是可以通过工作流程的完善和手卫生依从性的提高,正确率的提高来更好的执行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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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41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24#进行辩论:
对方辩手提到戴手套不是铁的,不能防止针刺伤等职业 ...

手卫生当然不能避免职业暴漏的发生呀,我方并没有说可以避免呀?倒是你方说的带手套可以避免职业暴露吧?麻烦老师好好看看你方的观点?然后我们再来辩论观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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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5:08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友215#进行辩论:
“医闹不是正在被绳之以法吗?”可以看出对方辩友也 ...

对方辩友,怎么跑医闹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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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动飞扬 发表于 2016-1-21 14:49
剑指82#弯弯的月儿观点:
借副强所长的一句经典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贴近,第一就是贴近临床,以临床 ...

剑指85楼动飞扬老师,
对方辩友,你好!感控制度确实需要临床去落实。但是难道一项制度因为“难以实现、不易达到”就不执行、不落实了吗?窃以为,手卫生在哪个环节、哪个部门,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部都难以实现,难道都建议不执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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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niujialan 发表于 2016-1-22 13:52
老师:规范一定要执行!但今天讨论的题目是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有无必要!
   因此,我们如何执行规 ...

反驳227楼:老师的观点我觉得有偷梁换柱之嫌:“既然门诊化验抽血时的危险性与手卫生之间关系没有循征依据。那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无必要。”
没有找到循证证据不能说就没有科学依据。更不能认为是不执行手卫生的依据。如果觉得没有必要执行手卫生那么应该找出相关证据证明“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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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佳蕙淼淼 于 2016-1-22 15:43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4:58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友213#进行辩论:
既然对方辩友已经承认“即便门诊抽血手不是导致医院 ...


反驳241楼的观点:我是说即便不是既然额,两个词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啦,理解错了?还是误会了?好好的。仔仔细细的看看。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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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08:22
我们是辩论赛,是辩思路,讲道理,不是法院判案,请对方回答相关问题,谢谢。

对方辩友
对呀,我们苦口婆心的跟您讲道理、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我们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要进行手卫生,为什么就是不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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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5:08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友215#进行辩论:
“医闹不是正在被绳之以法吗?”可以看出对方辩友也 ...

反驳244楼:世界上就绝少有百分之百的,双胞胎百分之百相同?不是百分之百就不能做,大千世界许多事物都是有概率的,而非绝对的。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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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1 17:37
您好,对方辩友,请问“SARS”的传播和门诊抽血是否执行手卫生,有何流行病学联系?有何因果关系?请问, ...

剑指101楼男丁格尔老师;
对方辩友您好,您认为只有医院感染暴发才是事吗?难道个案感染就不管了吗?请问您有循证医学证据表明门诊抽血时不执行手卫生也不会引起医院感染吗?
退一步说,门诊抽血和住院病人抽血都是相同的过程,感控应该同等对待!因此,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有必要而且必须执行下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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