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手术无菌物品的分类、储存、使用、处理等管理要求,预防和降低手术部位感染风险。
二、参考文件
1.《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无菌物品管理规范》T/GDNAS 028-2023.
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3.《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2024版.
三、分类
根据灭菌方式分为高温灭菌物品、低温灭菌物品、伽马射线灭菌物品等。
四、管理原则
1.无菌物品应独立区域、分类、分架放置,标识清楚。
2.一次性无菌物品进入洁净区或手术间,须脱去外包装方可人内。
3.无菌物品存放环境、无菌包大小及重量规格、包内外监测方法、无菌物品使用有效期等应符合WS310-2016要求,温湿度适宜,温度低于24℃,湿度低于70%,每天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4.存放无菌物品的橱柜距地面高度20-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10cm。
5.无菌物品应按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摆放,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6.无菌物品疑似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
7.一次性无菌物品禁止重复灭菌使用。
8.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室放置,避免污染。
9.外来手术器械使用应遵循《外来手术器械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0.可复用物品应采用全程质量信息追溯,保障物品回收、清洗、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质量安全。
五、无菌物品使用管理
1.使用前评估
1.1储存环境是否符合WS310-2016的要求。
1.2灭菌方式与化学指示物标识是否致、有效.
1.3灭菌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
1.4检查包装闭合性、完整性,是否潮湿、松散和破损等。
1.5硬质容器包装无菌物品,应评估进气孔或排气孔,锁扣处于闭合状态,灭菌标识变色符合标准。
2.使用过程
2.1使用操作过程严格遵守无菌技术要求。
2.2取用无菌物品前严格执行手卫生。
3使用后处理
3.1可复用无菌物品、器械使用后做好预处理及保湿工作,统一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3.2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3.3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器具、物品应执行 WS/T 367-2012的规定进行处理。
3.4外来手术器械应按照WS 310-2016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监测、发放,使用后的外来手术器械由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回收后进行清洗与消毒后方可交给供货商带走。
六、注意事项
1.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参照厂家说明书。
2.应根据灭菌方式,确认化学指示物的正确及有效。化学监测不合格的无菌物品不得使用。
3.湿包情况表示灭菌失败,不能使用。
4.提前放行的无菌物品,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及时召回同锅次所有物品,重新灭菌检测并按不良事件上报,对已使用的无菌物品,应追溯手术患者术后切口愈合情况。
5.严禁自行携带无菌物品入手术室。
6.体内植人物使用应具有可追溯性,可复用无菌物品宜使用信息化追溯。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