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斯斯(感控AI助手)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门户
›
联盟
›
与君谈感控
›
查看内容
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输液瓶/袋到底咋处理?可回收物?or 感染性医疗废物? ...
2024-12-17 09:38
|
发布者:
向阳而生
|
查看:
111
|
评论: 0
摘要
: 近日,感控交流群里一位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感控老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输液瓶、输液袋应该按什么处置?可回收物?还是感染性医疗废物?我们交流群内展开激烈讨论:有的老师认为多重耐药菌患者产 ...
近日,感控交流群里一位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感控老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输液瓶、输液袋应该按什么处置?可回收物?还是感染性医疗废物?
我们交流群内展开激烈讨论:
有的老师认为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输液瓶/输液袋应该与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一样视为具有传染性,应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也有的老师从临床实际工作出发,考虑到医疗废物的减量化原则,认为输液瓶/袋不同于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他们没有与患者直接接触,被污染的机会很小,若确定没有被污染认为是可以按可回收物集中处置。
的确如此,如果更换液体前后护士姐妹能够认真正确实施手卫生,那么,此时的输液瓶/袋应该是安全的,按可回收物收集也不为过。
但是,实际工作中大家手卫生的依从性和正确性又有谁能保证万无一失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中关于输液瓶、输液袋是如何要求的: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
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通
知的要
求,多重耐药菌患者通过接触传播,应落实接触隔离措施。所以,其产生的输液瓶、输液袋虽然没有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污染,也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我们感控人确实有些难,临床工作人员会说我们听感控部门的,您让我怎么处置,我就怎么处置。但是,我们感控人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又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医疗废物减量化等原则。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留言讨论。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收藏
邀请
上一篇:
2025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下一篇:
锐器盒这样使用违法!一经发现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和罚款! ...
最新评论
评论
相关分类
DYEY感控学苑
感控新视觉
友谊感控之窗
感控工作间
感控新青年
感控说
郑感控
院感小达人
感控实践及讯息
与君谈感控
济医附院感控
同济感控之家
84号感控圈
玺和医疗
SIFIC感染视界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