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D无菌物品储存 与发放具体要求 01 1.无菌物品应储存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存放区温度<24℃,相对湿度<70%,清洁整齐,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2.一次性无菌物品去除外包装后方可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3.物品应分架、分类存放。按照物品类别、编号、灭菌日期的先后顺序放置在固定位置,并设置标识。 02 1.普通棉布:(1)环境符合标准有效期宜为14天; (2)环境未达到标准有效期不应超过7天。 2.使用一次性医用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30天。 3.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 4.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 5.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80天。 03 1.无菌物品放在不洁处或掉落地上应视为污染包,不得使用。 2.定期核查掌握物品基数和有效期,合理安排供应,避免出现过期物品。 3.搬运无菌物品时,应使用专用篮筐或容器平移搬运,避免碰撞和损坏器械。 04 1.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2.植入物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3.紧急情况灭菌植入物时,使用含第5类化学指示物的生物PCD进行监测,化学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湿包、灭菌不合格包、包外化学指示物不清晰、包外标识不明确的无菌包不得发放。 05 1.各类物品发放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2.建立无菌物品质量问题的反馈制度,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3.发出的无菌物品,即使未使用过,一律不得返回无菌物品存放区。 06 1.专人专车负责下送无菌物品。运送途中应保持车门关闭。 2.运送车不得进入污物电梯和污染区。 3.运送车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无菌物品储存与发放标准操作规程 往期推荐链接,免费下载链接: PPT|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要点.pdf; 无菌物品储存与发放标准操作规程.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