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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发生率指标解读——血透监测系列(第1期) ...

2024-8-28 08:53| 发布者: 那颜| 查看: 203| 评论: 0

摘要: 2024年2月开始执行WS/T 312-2023《医院感染监测标准》,要求对门诊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开展监测,在规范性附录G中提出4个指标。分别是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发生率、血管通路感染发生率、血管通路相关性血流感染发生率和血管 ...
2024年2月开始执行WS/T 312-2023《医院感染监测标准》,要求对门诊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开展监测,在规范性附录G中提出4个指标。分别是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发生率、血管通路感染发生率、血管通路相关性血流感染发生率和血管穿刺部位感染发生率
我们计划用3期说清楚这4个指标,今天来说血液透析感染事件
应该说这个比较明确的,至少写了定义。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规范性附录G.1中:监测门诊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发生情况,主要包括使用抗菌药物(包括口服、肌注和静脉使用所有抗细菌药物和抗真菌药物)、血培养阳性和血管通路部位出现脓液、发红或肿胀加剧 3
这里的抗菌药物只有三种使用方式:口服、肌注和静脉使用,没有其他形式;
血培养阳性包括所有情况:感染,定植等情况,都是我们要关注的情形;
血管通路部位出现脓液、发红或肿胀加剧通常意味着发生至少一种类型的感染征象。
整体来说,血液透析感染事件是笼统的,不细分的形式,仅为了解整体感染情况。
按照标准,血液透析患者发生感染事件时填写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监测表。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均遵循 21 天原则,即两次同类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发生的间隔时间≥21 天,才能确认为 2 次不同事件,应分别填写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监测表。
于抗菌药物使用,21天原则和转院问题,笔者翻译了CDC的《Dialysis Event Surveillance Protocol》,关于相关细节内容可做参考,特别是进行信息系统抓取时,涉及时间周期计算问题。实际执行中,如果和WS/T312内容不一致的,以WS/T312为准。
静脉注射抗菌药物开始
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的开始: 报告的门诊透析机构内开始使用的所有静脉注射抗生素或抗真菌药物,无论使用原因如何(例如,包括与血管通路感染无关的静脉注射抗菌药物),也无论治疗持续时间长短。起始剂量定义为单次门诊剂量或疗程的首次门诊剂量。不要报告静脉注射抗病毒药物的起始剂量。在报告门诊透析机构之外开始的门诊抗菌治疗也需要报告。          
机构间病人转运:如果患者在一家透析机构开始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然后转到另一家透析机构(作为临时或长期患者)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则第二个机构也将报告其机构的静脉注射抗菌药物开始情况。          
21 天规则:从一个报告的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疗程结束到第二个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疗程开始,必须有 21 天或 21 天以上的时间,才能将两次开始的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疗程作为单独的透析事件进行报告,即使使用的是不同的抗菌药物。如果静脉注射抗菌药物停用少于 21 天后又重新开始,则第二次开始不视为新的透析事件,因此不予报告。   
例如:患者 A 在 1/8 住院期间开始使用万古霉素。患者于 1/12 日出院,于 1/13 日返回透析机构,并由透析机构的医护人员为其静脉注射万古霉素。透析诊所为其继续静脉注射万古霉素。疗程于 1/22 日结束。随后,患者 A 于 2/10 日因另一种疾病开始了新的静脉注射抗菌药物疗程,由透析诊所负责管理。由于第一个疗程(1/22)的结束时间与第二个疗程(2/10)的开始时间相隔不到 21 天,因此无需在 NHSN 中报告第二个疗程。
血培养阳性
报告门诊病人采集的标本或入院后一个日历日内采集的标本中所有阳性血培养。入院后一个日历日包括入院当日或次日采集的阳性血培养。无论是否怀疑存在真正的感染或是否认为感染与血液透析有关,均应报告符合上述标准的阳性血培养。
l血培养阳性的可疑来源:需要指出血培养阳性的四个可疑来源之一。从 "血管通路 "开始,依次考虑以下可疑来源。
Ø血管通路:如果有血管通路感染的客观证据,且血管通路被认为是血液培养阳性的来源,则选择 "血管通路"。
Ø血管通路以外的来源:如果(A)或(b)为真,则选择“血管通路以外的来源”:
a)来自另一个部位(例如,受感染的腿部伤口)的培养显示了在血液中发现的相同病原体,并且该部位被认为是血培养阳性的来源。
b)另一个部位有临床感染证据,被认为是血培养阳性的来源,但该部位未进行培养采样。
Ø污染:如果医生、感染预防专家或护士管理人员认为从血培养物中分离出的微生物是一种常见的共生菌,并且仅从几种血培养中分离出一种,则污染的可能性更大,请选择 "污染"。常见共生菌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白喉杆菌(科里奈杆菌属,而非白喉杆菌)、枯草杆菌属(而非炭疽杆菌)、丙酸杆菌属、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表皮葡萄球菌)、病毒性链球菌、气球菌属和微球菌属。有关常见共生菌的完整列表,请参阅 NHSN 生物列表中的常见共生菌清单。(https://www.cdc.gov/nhsn/xls/master-organism-com-commensals-lists.xlsx)。  
Ø不确定:只有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决定前三个可疑来源类别时,才选择“不确定”。
- 21 天规则:血液培养阳性之间必须间隔 21 天或更长时间,才能将每次血液培养阳性视为一次单独的透析事件,即使病原体不同。如果两次血培养阳性(其中第一次已报告)之间相隔不到 21 天,则第二次血培养阳性不视为新的透析事件,因此不予报告。如果随后的阳性血液培养物中生长出不同的菌体,则将新菌体添加到第一次报告的事件中。
血管通路部位化脓、发红或肿胀加剧
无论患者是否接受感染治疗,只要患者在任何血管通路部位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症状,就应报告每次新的门诊病例。
- 化脓
- 发红
- 肿胀超出预期
21 天规则:血管通路部位出现化脓、发红或肿胀必须间隔 21 天或 21 天以上,才能被视为单独的透析事件。如果报告的血管通路部位化脓、发红或肿胀加重的情况在第一次发生后 21 天内缓解,然后再次发生,则再次发生的情况不视为新的透析事件,因此不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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