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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晓平:台风过境,洪涝灾害后的个人卫生与环境消毒

2023-12-30 14:42| 发布者: 荷儿| 查看: 136| 评论: 0

摘要: 台风过后,降雨和积水容易引发水源污染、污物堆积,继而导致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以及皮肤接触引起的各种疾病。灾后消毒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科学高效的实施灾区消毒,力争做到“大灾过后无大疫”是急需关注的 ...

台风过后,降雨和积水容易引发水源污染、污物堆积,继而导致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以及皮肤接触引起的各种疾病。灾后消毒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科学高效的实施灾区消毒,力争做到“大灾过后无大疫”是急需关注的问题。

一、个人卫生

1、洪涝灾造成公共卫生设施、垃圾场、农田和鼠洞等被洪水冲毁,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因此,人员在涉水时尽量穿鞋(推荐长筒雨鞋),避免被洪水中的锐器刺伤。一旦发生锐器刺伤,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医疗站就医。

2、防止洪水溅入口腔、吸入鼻腔等,预防经口、经呼吸道感染。一旦发生可以采用清洁水(推荐采用瓶装水)进行反复漱口。

3、做好手卫生,饮食前尽量采用流动清水(推荐自来水)加肥皂的洗手。有条件的应喝开水,或瓶装水;不得喝生水。无清洁用水时,食用时应尽量避免手直接接触食物。

4、凡被洪水浸泡过的瓜果、食品、饮料以及死亡的动物、鱼虾等不得食用;大型的(或大批的)动物、鱼类尸体应就地掩埋,掩埋前应在坑底部、动物尸体上洒漂白粉(用量为1000g~2000g/m2)或生石灰,盖上原土后压实。掩埋地点应选择远离人类居住和水源处。

5、凡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具(碗、盆、筷、刀、砧板等),应采用流动清水(推荐自来水)加洗涤剂清洗,必要时应采用煮沸(沸后计时不少于10min),或75%浓度的酒精消毒。

6、凡被洪水浸泡的衣服、棉被等织物,应采用流动清水(推荐自来水)清洗,并在太阳下暴晒,或悬挂于通风处。

7、凡被洪水浸泡的家具等用品,应彻底清除内外的污物淤泥等,再采用清水(推荐自来水)擦拭干净,置通风处干燥;必要时采用400mg~7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再采用清水(推荐自来水)清除残留消毒剂。消毒剂用于名贵家具消毒时,应注意消毒剂的腐蚀性与漂白作用。

8、关注当地历史上自然疫源性疾病的发病情况,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医疗站就医。各类抗洪救灾人员应注意劳逸结合,适当休息,避免劳累过度。

二、医院环境消毒

1、待洪涝水退去,或抽干洪涝积水后,先清除污物、淤泥等杂物;再采用清水(推荐自来水)冲洗干净,开窗通风,待干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启空调系统,尤其应开启空调的除湿功能;不带除湿功能的空调,可加用移动式的除湿机。推荐室内湿度控制在RH 50%左右,超过RH 60%时应采取防霉措施。

2、医疗设备、家具用品,先采用清水(推荐自来水)擦拭去污,置通风处待干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直接采用卫生湿巾(消毒湿巾),实现清洁—消毒“一步”措施。

3、清洁干燥后的环境表面、医疗设备表面,视对消毒剂的兼容性,采用400mg~7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见图1a、1b);精密仪器可采用中、低水平的消毒剂(季铵盐类、醇类等)进行擦拭消毒;或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产品使用说明书(IFU)规范使用。

1a. 先清除污染物   1b.  再实施消毒措施

 4、凡被洪涝水浸泡过的药物、医疗器械和卫生用品,应抛弃并按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处置;高值药品应在确认外包装(瓶装、袋装)未破损;液体类未见浑浊和颗粒物;外包装经过有效清洁消毒,并经微生物抽检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不得检出大肠杆菌(粪便污染的指标)等致病菌;最后经过药剂、院感等相关部门联合风险评估后,方可临床使用。高值医疗器械应按WS 310要求,重新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包装和灭菌程序,方可用于临床。

5、凡被洪水淹没的食堂,应先清除污染物,再用清水(推荐自来水)彻底冲洗;餐桌等家具彻底清洗后,采用400mg~7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食具(碗、盆、筷、刀、砧板等),应采用流动清水(推荐自来水)加洗涤剂清洗,再采用煮沸(沸后计时不少于10min),或流动蒸汽消毒,或75%酒精消毒。

6、凡被洪水浸泡的被服、床上用品等织物,应返回洗衣中心,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干燥。被服、床上用品等储存间,应先采用清水(推荐自来水)彻底清洁,待干后采用400mg~7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或卫生湿巾(消毒湿巾)清洁—消毒“一步”措施。应关注储存间的相对湿度,保持RH 50%左右。

7、救护车等车辆进水,应先清除污染物,再采用清水冲洗,开启门窗通风待干燥,再采用400mg~7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或采用卫生湿巾(消毒湿巾);或采用过氧化氢气雾机喷雾消毒,并按产品IFU规范使用。

8、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房应彻底清除淤泥杂物,散落的医疗垃圾应重新收集打包,并按要求存放。处置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锐器刺伤。三、饮水消毒

1、水源水必须经过净化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水源水先采用50千克水加明矾2.5~4.0g,;或每桶水(25千克)加花生米大小的明矾一粒,充分搅拌1~2min,静置10min至澄清;再加漂粉精片(按有效氯50%计算),每吨水加4~8克;或漂精片(按每片含有效氯0.2克计算),每桶水(50千克)加一片。具体方法:先将漂白粉精片或泡腾片用清水调成糊状倒入需要消毒的水体中,充分搅拌,静置30min后方可使用。该消毒后的水可用于物品清洗使用,不得直接饮用;需要饮用用水,应煮沸后方可饮用。

2、各单位自备水源或小型集中式供水,应先清除洪水淹没时污物、淤泥等污染,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尽量抽干水池(水井)的水,采用有效氯为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min~60min后用清水冲洗残留消毒剂,放入清水。尚未配备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的自备水源或小型集中式供水系统实行氯化消毒。具体方法:圆形水池水量=水池直径(m2)×0.8×水深(m);方形水池水量=长(m)×宽(m)×高(m)。按有效氯25~50g /吨的计量加入水体,作用时间不得少于30min,末梢水(水龙头)余氯不低于0.05mg/L

四、质量控制

1、做好过程质量控制,现场配制消毒剂时应开展有效浓度的监测,以保证消毒措施的有效性,如采用含氯消毒溶液的有效氯含量测试卡监测;消毒产品使用前应关注有效期,以及是否有破损而影响质量;并严格执行产品IFU。

2、参照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消毒合格判定标准为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即消毒前后分别按国家相关标准,采集环境表面微生物标本,消毒后的细菌菌落总数比消毒前下降大于等于1个对数值(≥90%)。不得检出大肠杆菌(粪便污染的指标)等致病菌。

3、参照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按各类环境、物体表面菌落总数的卫生标准(见表1)执行。不得检出大肠杆菌(粪便污染的指标)等致病菌。

参考文献

1、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2、薛广波主编. 《传染病消毒技术规范》,2013,中国质检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

5、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S/T 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6、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S/T 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注:本文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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