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卫生产品是执行手卫生的必须用品,尤其是目前广泛应用的手消毒剂。但是醇类手消毒剂开启30天后用不完是临床科室非常普遍的现象,你会怎么处理?扔掉?擦物表?还是涂改日期,偷偷摸摸继续用? 无论选择哪一个,心里都不免嘀咕:干嘛30天就不能用了?真是太浪费了! 因此,有关手消毒剂启用后有效期的规定成了一直困惑我们的问题。本期倪教授将利用循征研究和文献报道为大家答疑解惑,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不再需要通过涂改日期来用完一瓶手消毒剂。 GB 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中的4.2.5,开瓶后使用有效期一节中规定: 4.2.5.1 在使用有效期内消毒剂有效含量不低于成品标示有效含量的下限。 4.2.5.2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d。 4.2.5.3 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不超过60d。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该国家标准中有关两款不同性能的手消毒剂开瓶后使用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没有说明出处,也就没有循证证据的支持。目前,国际通用的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指南类、标准类都是基于循证证据的。而我们更多的是基于编写组专家的经验。
专家研究 为此,国内还是有一大批专家、学者对于手消毒剂启用的有效期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乔甫领衔的团队开展的“速干手消毒剂使用效期与消毒效果研究”,内容涉及:
① 评价乙醇速干手毒剂开启30d后浓度; ② 评价手消剂使用的实际有效性; ③ 检测手消剂的微生物污染度。 该研究乙醇浓度检测采用乙醇浓度仪(LALIT),分别在使用后30d,以及之后的每隔7d进行检测,至手消剂使用完止。检测结果显示,某款(9250P)速干型手消剂用至65d,其乙醇浓度(70.60±2.98)完全符合产品出厂的合格指标(63.1%~77.0%)(见表1)。 表1. 不同使用时间速干手消剂的乙醇浓度 该研究对手消剂不同使用时间下的细菌污染情况进行的调查,实验严格遵循有关检测技术规范,取手消剂1.0mL,加至9.0mL含0.3%吐温-80和0.3%卵磷脂的中和剂中,震荡混匀后取1.0mL倾注培养、置(36±1)℃、48h,计数细菌菌落数(见表2)。结果显示,使用至65d,抽检到的手消用品,均符合国际标准。该研究依据WS/T 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了手卫生效果的检测,结果显示,使用速干手消剂进行医务人员的手部消毒后,细菌菌落的最大值为9.83 cfu/cm2(见表3)。 该研究作者指出,乙醇浓度是含醇的速干手消剂达到卫生手消毒效果的关键,虽然,乙醇易挥发,但是目前含醇的速干手消剂大部分均是喷嘴设计,使其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挥发的量小,所以在开启后其有效期一直存在争议。该研究对使用后65d的速干含醇手消剂的三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邹晓妮等开展的“速干型手消毒剂开启不同时期杀菌能力的循证实验研究”,内容涉及:评估开启后30d手消剂的乙醇有效浓度与杀菌能力;开启后3、5、7个月的A型泡沫剂、B型凝胶剂以及液体型速干剂的乙醇浓度。结果显示,3种不同剂型的手消剂开启后3个月的乙醇浓度的合格率均在100%(见表4);泡沫型使用后5个月的浓度合格率为96.1%;而凝胶型在5个月和7个月时,分别为97.4%和91.5%。该研究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对不同开启时间的手消剂采用悬液定量杀菌试验进行手消剂的杀菌性能进行检测。结果显示,3款手消剂对细菌繁殖体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作用1min的杀灭对数值均大于5;对于真菌类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作用1min的杀灭对数值均大于5(见表5)。 该研究作者指出,抽检到的大部分手消剂的乙醇浓度在7月时仍处于产品出厂的合格浓度的下限以上。提出类似乔甫等研究的结果,乙醇开启数月仍处于合格浓度,可能原因由于临床中使用的手消剂采用按压式出液泵设计,具有一定的密闭性,在使用的过程中挥发量较小。 另外,雷君等(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7,16(8):757)调查显示,手消剂在开启后60d细菌污染率、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效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龚晓梅等(中国消毒学杂志,2018,35(4):318)的调查的60%乙醇+4000mg/L聚六亚甲基双胍速干型手消剂,开启90d手部消毒后,细菌菌落总数<1cfu/cm2。 参照欧洲232家医院的手消剂消耗量的调查结果显示(Hansen,et al. Clin Microbiol Infect. 2015, 21(12):1047-1051),如果平均使用21ml /床日计数,床边悬挂1瓶500ml手消剂,仅使用23.8d。而国内的调查显示(沈燕,等.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12):1720-1721),上海市71家医院的平均用量为6.74ml/床日计数,1瓶500ml手消剂可使用74.2d。综上所述,国家出台有关手消剂启用后的有效期是为了保证手消剂的质量,同时也有出于鼓励、推动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考虑。但是,随着手消剂产品的不断更新,出液装置的改良,从而更好地预防一些挥发性消毒剂的有效成分的丢失;同时也保护了剩余消毒剂不受环境微生物的污染。更有甚者,某款手消剂的出液装置采用了负压设计,即保证内部的消毒剂只有通过手按方可出液,而不会将环境空气置换进瓶内,污染剩余的消毒剂。因此,这类装置的手消剂几乎没有“开启”这一说法。随着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深入研究,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意识的不断增强,手卫生用品的消耗量的不断提升,尤其是手卫生用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一些老标准已经不适应日益增长的临床防控需要,建议国家适时修改相关标准,以适应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促进患者安全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 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2. 乔甫,黄治文,尹维佳,等. 速干手消毒剂使用效期与消毒效果研究.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15,25(11):2615-2531.3. 邹晓妮,李静静,吴菲,等. 速干型手消毒剂开启不同时期杀菌能力的循证实验研究.中国消毒学杂志.2017,34(4):329-331. |